商贩街边摆摊,营收24元,获取天价罚款5.5万,对此,商贩怒斥“罚款的人没有良心”。那么事情真相究竟如何?
河南商贩丁某,兢兢业业地经营着一家售卖蔬菜水果的小店,白天卖着新鲜便宜的水果,凌晨到批发市场去进货,日子过得清贫辛苦,倒也安稳。
只是这一切都被突然到来进行抽样检查的市场监管局打破了。
某天,丁某像往常一样到他长期合作的经销商那里进货,买回了17斤香蕉回到店里售卖。这些香蕉看上去品质良好,价格也很实惠,于是丁某以每斤3元的价格很快卖掉了8斤。
然而,这些香蕉给丁某带来了麻烦。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前来对丁某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查,结果发现这批香蕉中含有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农药,且农药含量高达正常标准的两倍以上。
这个消息对丁某来说是个噩耗,但此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将面临天价罚款。
丁某是一位有良知的摊贩,当他得知自己售卖的香蕉品质不合格后,立即采取措施将已售香蕉全部追回并赔偿客户损失。他还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供进货渠道和经销商信息。
然而,尽管如此,当地市场监管局还是以丁某违反《食品安全法》并获利24元为由,开出了高达5.5万元的罚单。这对于丁某来说是一个惊人的数额,他感到非常愤怒和委屈。因此,丁某提起了行政诉讼,希望法院能为自己主持公道。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罚款金额应与违法程度相匹配,丁某的营收不应开出如此之高的罚单。
而且丁某得知违规之后主动承担责任,并未造成巨大损失,最终决定变更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将罚款从5.5万元降至2000元。
此案判决结果一出,民众的热议才逐渐平息。
【以案释法】该案件因为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不当在当时受到了很多来自社会群众的质疑。
首先,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是否合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其金额不足1万元的,应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丁某所售卖的香蕉被检测出农药含量严重超标,货值金额不到1万元,因此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出了罚款5.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然而,应当注意到,正确并不一定就是合理的。罚款数额高达5.5万元,显然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丁某所获利的金额微薄,且在发现香蕉不合格后,他立即采取了相应补救措施,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调查,最终也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恶意对其实施如此严厉的处罚是不合理的。
笔者认为,小商贩通常因为利润较低而经营不易,若是完全依照法律规定而不顾案件事实经过,对不知道自己正在售卖不合格产品的摊贩施以过于严重的处罚,往小了说可能毁了一个家庭,往大了说也可能影响这类小商户经济。
其次,市场监管局这种“不抓源头,专抓小贩”的行为是否真的出于食品安全考虑?若是,为什么不溯源管理?
普通民众多因市场监管局“不抓源头,专抓小贩”的行为感到愤怒:小商贩资金压力大,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手段在每次进货时都去检验产品是否合格、农药含量是否达标;再者,检验和监督工作本就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本职工作。
从源头治理,管理小商贩上游供货商,对其出售的水果蔬菜等农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对农药等含量不达标的供货商进行惩处,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但是当地市场监管局的做法却让民众寒心,不溯源管理,却对小摊贩不依不饶的要进行处罚。该案件中,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和上诉理由都很难不让人怀疑其有借法律之名谋部门私利之嫌。
笔者认为,相较于给小摊贩开出天价罚单的执法行为相比,市场监管局应妥善运用法律整治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上游大商户,以达到治理农产品经营环境的目的,而对于无意违反法律的小摊贩则应以教育代替严惩。
法治在进步,法律要有温度。执法人员在确保执法有据的同时也要尽量做到执法有度,切忌让民众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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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难道还看不出来[得瑟]人家就是故意的,要发福利了就去查一个几个的,说你有,有也有,没有也有,一般人小贩自己也查不了什么合不合格,真有自己查的有什么证据[得瑟],对不起,我们检测机器出现故障了,[得瑟],梁子结上了,还收拾不了你[得瑟][得瑟][得瑟]
核酸造假罚款多少,还有人记得不?
罚太少,应没收财产判无期徒刑才行
小小年纪就知道要移民出国[点赞][点赞]国之危矣
叫这几个人去查查某短视频里搞直播的卖假货的,尤其是那个卖假酒的全国人都知道,看他们敢不敢去查了,唉,不用想都不敢
一分钱也不应该出,他又没有检测能力。难道他所有进货都要送检?
一斤3元,8斤24元,本钱?房子卖不动了,使劲割韭菜
我们吃的用的,动真格的,看能找个几样合格的出来
来抢钱
非法营运日入过亿最高只能罚三十万!
看到这身皮真它妈的想骂人,你们能不能把食品添加剂给禁了,它们的什么东西里面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