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救死扶伤被起诉,却不料真相竟是如此离谱!

翼翼真有趣 2023-05-17 19:40:12

恩将仇报!好心救人却反被索要数十万赔偿?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且看法院如何惩恶扬善!

案情摘要

早早便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孙某是辽宁沈阳的一个乡村医生。行医十几年,在周边村子里数他口碑最好,常常有外村的人过来看病,大家都夸他心眼好,人实诚。

可这天,店里来了一位老太太差点将孙医生几十年的好口碑毁于一旦。

这老太太看起来年纪挺大了,状态似乎也不是很好,进门后表示希望孙医生帮自己看一下,为什么最近总感觉喘不上气,顺便再帮自己开点药。知晓大概情况的孙医生先为其测量了一下血压,结果很不妙,老太的血压很是不正常,针对这一情况,孙医生赶忙为其开药。

怎料知刚一转身,就听见“咚”的一声,老太太晕倒了,并且没了呼吸。

孙医生为挽救老太太的生命而进行了心肺复苏,成功地在黄金抢救时间内将老太太救醒。他还联系了老太太的儿子并通知了急救车。经过十多天的治疗,老太太终于康复出院。但孙医生的好心却引来了麻烦。

老太太的家人以老太太的名义起诉孙医生,指控他抢救不当,导致老太太多处肋骨骨折,并要求孙医生赔偿超过10万元的医疗、护理和赔偿费用。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老太太的家人还声称是孙医生让老太太吃了药,导致她晕倒。

孙医生深感委屈,自己只是急救过程中尽力而为,却遭到了无端指责。幸运的是,法院调查后发现老太太家人所说的话纯属虚构。一审判决驳回了老太太家人的诉讼请求。然而,老太太家人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证据充分,所以依法维持原判。齐某一家还是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请求,齐某一家人这才作罢。

以案释法

这起案件再次引起了社会对于见义勇为的商榷与反思。从央视春晚小品《扶不扶》到本案中孙医生与齐某的纠纷,都反映出社会上一小部分人的见利忘义。

在本案中,齐某一家三次对孙医生提起诉讼,但三次都被法院驳回,说明孙医生的抢救行为是正确的。孙医生还提到,专业的心肺复苏需要每分钟100次以上的按压频率,对于成年人,按压幅度至少要5cm,否则难以实现救治成功。

在医学上,肋骨骨折是进行心肺复苏时常见的问题,加上齐某年龄较大,骨折的风险更高。

孙医生已经取得了相关的行医资格,是一名合格的医生,他的抢救行为是出于好心,是对于生命的救援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得到社会的赞扬和鼓励,而不是遭到不知感恩的人的恶意指责。

我国《医师法》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场合下的急救服务,也规定因医师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受损的,医生不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也有相关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这两部法律的施行时间要晚于本案发生时间,但当时的法律中同样有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此案。

因此本案中孙医生的急救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在当时那种危机关头之下,孙医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简单来说就是在危害发生时,两害相权取其轻,放到本案中就是在死亡与骨折(可能)中选择。

很明显骨折的损害是小于死亡的,所以孙医生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唯一需要对此案件承担责任的就是齐某本人,法律规定,出现紧急避险行为之后,所造成的险情应当由险情引发人承担。也就是齐某本人。

正是如此,法院才会多次维持原判,为的就是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不让见义勇为、仗义出手的人寒心。如果连专业人士在抢救之后都会被人质疑、被人诬陷,那我们普通人还有义无反顾出手的勇气吗?

农夫与蛇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也从小就被教育不要做忘恩负义的人,但是如今社会上却屡次出现的恩将仇报之事。大部分人遇到这种事都会感激孙医生的救命之恩,而齐某却反将救命恩人告上法庭,也正是齐某这种人坏了社会风气。

想必案件纠纷期间,孙医生的口碑也会有所受损,一个乡村医生数十年如一日的累积因为一个人诬告而毁于一旦,这其中的损失谁来承担呢?而齐某一家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又有谁来弥补呢?

我们普通人如果没有救人的能力,起码也要做好对自己健康的监护。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见义勇为难能可贵,法院的判决赞扬了孙医生的行为,也鼓舞了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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