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王女士是一名非常有头脑的新时代女性,硕士毕业后他与陈某合伙创业。
在创业过程中,王女士不仅对所处行业的风向有敏锐的观察能力,更是拥有超越常人的胆识。创业不久后,王女士发现了新的商机。
然而作为合伙人的陈某却不同意将公司转型,王女士无奈之下选择离开合伙公司。
陈某心知肚明王女士是公司的顶梁柱,不愿放其离开。然而,王女士已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两人因此产生了激烈的争吵!
王女士离开后,陈某的公司逐渐陷入困境。他认为这一切都是王女士的背叛所致,心中不满,产生了对她的报复念头。
陈某以解决矛盾为名,前往王女士家中。王女士并未察觉到陈某的异常,认为他仍在纠结过去的事情。
突然间,陈某起身,从衣袋中拿出水果刀向王女士挥去。王女士惊慌失措,但仍保持冷静。她迅速拿起旁边的洒水壶扔向陈某。
王女士希望争取到喘息的机会,却发现洒水壶里的液体不是水,而是腐蚀性的脱漆剂!惊恐中,王女士打开房门逃离。
她遇到了陈某的同伙,同伙听到陈某的惨叫后赶来查看。陈某大片皮肤被烧伤,同伙随即报警。
经过鉴定,陈某的伤属于轻伤。王女士被刑事拘留,指控涉嫌故意伤害。
王女士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反抗行为是正当防卫。她提出上诉。
法院最后认定王女士成立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案件争议点】面对法院的判决,陈某提出自己的疑问:
1、自己确实意欲行凶,但并没有得逞,没有对王女士造成实际的损害。因此王女士不成立正当防卫!
陈某辩称他只是想吓唬王女士,想让她在自己的威慑下跟自己回公司继续合伙,根本没有伤害她意图。所以他认为王女士正当防卫的行为是没有必要的,缺乏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陈某认为自己被洒水壶中的脱漆液烧伤,王女士即使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应该作出民事赔偿!
陈某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他被烧成了轻伤,而王女士却毫发无损。陈某认为让王女士赔点医药费总是合理的吧。王女士真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以案释法】一、王女士构成正当防卫,这点毋庸置疑
所谓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想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
为了避免当事人利用正当防卫逃避法律的追究,我国对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做了严格的要求。
总的来说包括5大构成要件。包括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主观条件。
首先,针对陈某提出的疑问,他辩称王女士的防卫行为是空穴来风,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这一点。
我认为陈某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陈某的到已经快架到王女士的脖子上了,这还不算不法侵害吗?
另外,陈某所说的自己没有伤害王女士的意图,只是在吓唬人。这句话毫无说服力。
陈某有没有意图根本不影响王女士正当防卫的成立!这只是陈某的心理活动,我们没有理由来要求王女士去了解歹徒的内心。我们只看到了陈某对王女士生命的威胁!
二、王女士是受害人,让王女士承担民事责任是无稽之谈!
王女士由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毫无疑问,可是毕竟陈某“挂了彩”,王女士是不是得赔点钱了事?
答案毫无疑问是否定的。刑法中有正当化事由,民法中也存在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损害,但该行为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因而行为人可以此为抗辩事由,主张不承担责任。
而正当防卫便是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之一。因此,王女士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诸多困难,但是方法总比困难多。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时候,陈某却选择走了犯罪一条不归路。我们要永远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不伤害别人就是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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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人家家里逞凶罪加一等!若不判正当防卫恐怕令正义蒙羞!
私人住宅不容侵犯!任何国家不经同意闯入私人住宅都是重罪!
这不光是那女的正当防卫就算了的,那个男的入室行凶,还有那个男的请的帮手都得治罪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法律审判者明显违背法律基本原则的怪现象,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是不是正当防卫法官说了算
应该让全国人民都认识这个法官
没有自卫权的我们生死荣辱掌握在不法分子手中!
互殴罪
我们养了帮什么人?我都糊涂了!
特么的刀都拿出来了等着你砍吗?何况在自己家里,人家都打上门来了
立即还击,反正也是互殴!
国家的法治建设权被坏人掌握了。
正当防卫无过错!
为这个法官点赞,同时+一条,让陈某赔偿精神损失费
就问一事,入室行凶这件事不能因为行凶人受伤就结束吧?应该另案处理才对。毕竟是犯罪行为。
竟然不是互殴[呲牙笑]
现在的法官干嘛那么荒唐可笑!
强奸的把自己弄断了还能让女的防卫过当还有什么说的
互殴
还手就是互欧
国外不经主人同意,进屋可直接击毙。
我们和日本鬼子也互殴了8年
中国有正当防卫?
未来!很多不正当的职业也有可能会成为正当职业,可以发家致富!
杀
互殴
抢劫罪,入室抢劫罪
打赢了,偶然而已
P大点事恨不能从盘古开天辟地说起
终于有一个爽心的了!但就这样?
大家快去打它。。。
控方是哪些王八蛋?起诉之前不做自问的吗?检方也是,啥基吧案子都接
不会只胸怀疑这文章的可靠性吧
这样的报道看多了,感觉咱们这处处别扭,不合逻辑的事很多的感觉。实际上是错觉
给王女士赞
题目有问题。
美国已经在为老百姓展开毁灭行动
被抢劫的时候是不是得问一句,我能不能打你吗
咋滴不服,耐我何
难道真的要等到你把人家砍到了才能反击?
哪是扯
女的是正当防卫,男的是什么罪?难道无罪开释?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别人打你,你为什么要还手。[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为什么不判入室行凶者故意伤害罪?????????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手边有啥用啥不是正常的吗?凭什么给行凶的人赔偿,助长歪风邪气
美国好啊,家家有枪,谁打上门直接毙了[呲牙笑]
然后那男的屁事儿没有?
提前说了
是不是正当防卫又不是你说的算![得瑟]
以后入室的坏人一律击毙
刀都掏出来了,难道让你捅一刀后才能反击?正当防卫一点问题都没有
黑社会就是这样被培养起来的?
伟大的祖国[点赞][点赞]
在美国,私闯民宅被杀无罪
何为互殴???何为正当防卫???
大自然吗,有白天就有晚上。
哪开始为什么会被刑拘,警察不懂法嘛
难道不是互殴吗[得瑟]前一个案子就是互殴哈[笑着哭]不会是看人下菜碟吧[呲牙笑]
我只知道一种情况:疯狗向我吠的时候我会准备打它,咬我的时候我一定打死它!不会看它是谁养的狗和各种颜色的狗!
下次老子也去入室劫色。
不是互殴吗
现在是不是只有死人才是受害者,其他的都不算[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犯罪违法成本太低,好人难做
你说了算吗?你看看伟大的派出所听不听你的!人家只看伤!谁伤重谁有理
保护坏人?不怕天打雷劈吗,是不是收×办事了?
这位女士应在中刀后再反击[笑着哭]而且要在拔刀前,否则都是犯罪,这难度……
这样的水壶放洗漆水[笑着哭]!
互殴[笑着哭][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