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请假有俸禄吗,如果给假原先的岗位编制是否保留?

左都御史有料 2023-09-12 08:58:00

乾隆二十六年,翰林院检讨范家相收到老家的急报,说母亲患病在床,让他赶紧回家一趟。范家相得知这一消息后着急万分,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不是范家相不孝顺,而是当时的他仕途正处在关键节点,因为在此之前的京察中他获得考核一等,很有希望在这一次人事调整中得到晋升。如果此时他请假回家,那么就会丧失晋升的机会。

由此可以看出,清代对官员请假是有严格限制的,借此机会御史就跟诸位聊一聊清代文官请假方面一些知识。

先来说请病假

官员在职期间,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需要请假,对于官员请假,朝廷制定了一套十分严密的规定,有关给假的期限、给假期间的待遇等等,均有明文限制。

文官如果请病假,京官与外官在报批程序上是不同的,而且满官与汉官在实际待遇上也体现了显著的差别。

按例,京官请病假,三品以上者只需向本衙门堂官打报告,然后由堂官上报给皇帝,皇帝同意后,就可以给假。

三品以下者程序就要复杂一点,他们必须向吏部打书面报告,详细阐述请假事由,吏部考功司和稽勋司要对进行当面询问,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就会半个月一次集中向皇帝汇报。

皇帝一旦批准给假后,那么官员就可以回籍养病,不过代价也是有的。首先病假期间吏部要将其开缺,原先的岗位会被他人取代。其次是病假期间官员是没有俸禄的,朝廷一般也不会给予任何经济方面的照顾。

对于官员来说,没有俸禄无关紧要,关键在于开缺,因为一旦开缺就意味着自己病愈后将会进入候补队伍,清中期以后,候补时间一般很长,短则一二年,长则五六年。

同样是京官,满官的待遇明显要好很多。按规定,满洲文职各官,如果确实患病,都会酌量给假,准其在家调治,期限为六个月。

六个月当中,俸禄照发且职务可以保留,如果六个月后仍然无法上岗,才会取消俸禄和开缺。需要注意的是,满官虽然开缺但不进入候补队伍,而是仍在原单位行走,就是保留编制的意思,等病痊愈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恢复原职。

汉官回籍养病期间,还要受到地方督抚的监督,如果在原籍营私或是滋生事端,就要面临被革职的处分,地方官如果明知该员有情弊而隐瞒不报,同样也要受到降二级调用的处罚。

地方官请病假,也是按照品级而定的,总督患病由于巡抚向皇帝汇报,巡抚患病由总督向皇帝汇报,布政使以下各官,由督抚派员验看,确实需要给假者,令该员回籍或留本省调治。法定假期内如果可以上岗,那么仍以原官补用。

再来说事假

病假只要是确实无误的,朝廷都会批准。但是事假就控制得十分严格了,官员要想请事假,就必须符合一些基本的条件。

事假的种类很多,如回乡祭祖、结婚、省亲、迁葬、探望患病父母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请事假的先决条件就是俸满,即任职年限。

不同的事由对任职年限的要求还不一样,比如回乡祭祖,需历俸十年以上;省亲者,需历俸六年以上;迁葬者,历俸五年以上。

仅符合俸满的条件还不够,如果请假官员已经进入吏部的晋升名单,或者是该员手上有重大的差事没有完成的话,那么也是不能请事假的。

关于事假的期限,也是根据情况而定的,如省亲祭祖准假二十天,修墓迁葬给假一个月,回家娶亲给假四个月,当然这是净假期,要扣除往返的程限。

外省官员请事假相对宽松一点,回籍省亲、葬亲、扫墓等,只要历俸三年以上,就可按程序上报督抚即可,至于给假期限,则依路程远近而定。

事假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探望患病父母,因为父母上了年纪,身体多多少少都有毛病,至于严重不严重很难界定。所以朝廷对官员回乡探望患病父母的给假,要求也相对较高。

凡是属于此类事假的官员,没有俸满的要求,因为清代实行的是“以孝治天下”的基本国策,人子侍奉父母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皇帝不可能违反这个基本的原则。

但是为了避免有些官员投机取巧,规定凡是此类事假的官员必须马上开缺,回籍的时间也没有期限,待回京后在到吏部补用。

由于父母患病与否难以掌控,所以很多官员就会钻空子,比如在吏部铨选的过程中被选了一个简缺或是瘦缺,就往往借父母患病需回乡侍奉的理由请事假,以逃避任职。

晚清时期,对于官员事假的管控有所放松,既定的给假程序受到破坏,在京各衙门以及直省各官,只要风头不对,就以请假之名逃避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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