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大才——道家曹参

太极三皇 2024-12-27 09:58:41

西汉初年,社会——尤其是“领导层”——对“九流十家”仍旧不屑一顾,例如刘邦,他起初是很蔑视儒生的。作为“九流”第一的儒家没有复兴,但“黄老之学”盛行。

汉朝最早把黄老之学引入政府治理的人是曹参。

“萧规曹随”的典故众所众知。国家初立,百废待新,宜简不宜繁,如刘邦入咸阳,仅“约法三章”,中国“法学”鼻祖——战国时魏国李悝,作《法经》六章,萧何在此基础上仅增加了三章,扩充为九章。曹参继萧何为汉惠帝丞相,虽对萧何曾有私怨,但仍然坚持萧何“路线”,不啻为宰相肚量。

事实上,曹参的行动与其见闻学识密切相关。

曹参,大汉开国第二功臣,对萧何被封第一功臣耿耿于怀,然而,在建立功勋前,他们二位是刘邦起家时的左膀右臂,萧何主文,曹参主武,关系默契,因为争功名才疏远了。

曹参领功受赏之后,被派至齐国作了诸侯王的丞相,位阶很高。在这里,他结识了道家“传人”盖公,并被其学识所折服,因而接受了道家的治世思想。

当代哲学史学家詹剑峰先生引《史记》说:“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至曹参学于盖公,黄老之学的这一传授系统已历八代,可见其影响之深。

《老子》一书,实为政论,后世多以“无为”作其核心观点,实则“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开宗明义已指出,此文是“有为法”,不是“无为法”,是对治当时国家昏乱的“新法”而已。其中,“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体现了老子的“民主”思想。

所谓“无为而无不为”,又说“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皆是老子针砭时事的高明见解。所以他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当有所为,不要胡作非为,无中生有。

曹参,有大勇有大智,明辨现实形势,与民休息,也不节外生枝。此后汉文帝出世,延续此“黄老之学”,而有“文景之治”,始能造就汉武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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