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甲骨文书法用字“雷区”(27)——春节话“春”

书法坞点墨人 2024-09-11 12:53:06

今年的大年三十即2月4日是立春日,2月5日就是春节。“双春接踵”,你可听见了春天的脚步,闻到了浓浓的春意?作为甲骨文书法爱好者,在这春意满门的日子里,免不了想到甲骨文的“春”字,兴之所至,挥毫闹闹“春”。

甲骨文的“春”字,最早于1940年由于省吾先生释出。常见的字形有:

。这些字形由1到4个“木”(或“屮”)、“日”(可省)和“屯”组成。 一般认为,“木”(或“屮”)代表万木复苏,“日”表示阳光和煦,“屯”则表示幼芽的萌发,整个字形宛如春天生机勃勃的一幅图画,“屯”则同时还具有表音作用。这个字,一般不至于写错,常见的毛病是有些部件写得不够规范,比如“日”部当中的短画与边框交接,“屯”部的萌苞写得过圆等。笔者所见到一个弄错字形的例子是一位朋友在一方印章中把“春”字刻成了

。据我所知,这位朋友平时写“春”字是对的,此处可能是为了印面的美观故意把“屯”部的短画上移了,以至于写成了错字。

值得注意的是,有另外一个字形,在很长时间内甚至直到今天还有人在甲骨文书法作品中当作“春”来用,那就是

字。在于省吾先生释出“春”字之前,叶玉森曾将

字误释为春,董作宾从之。董作宾与汪怡合著之《集契集》中所有诗词联语中“春”字都写作

。后欧阳可亮在日本出版的《集契集》也是如此。这些书对大陆甲骨文书法界影响很大,直到现在仍然有人把“春”写作

字既然不是“春”,应该释作什么,至今仍悬而未决。刘钊先生曾认为可释作“者”(见刘钊:《古文字构形学》192页)。2006年陈剑先生发表了《释造》一文,文中对

字进行了考释,并得到裘锡圭先生认可,认为从造字本义上来说,就是“艸/草”的象形初文,在卜辞中则应读为“早”(见陈剑《甲骨金文考释总集》第163页)。刘钊先生采纳了陈剑先生的意见,将该字收录于《新甲骨文编》,但是目前学界并未一致认同。

字的确释,尚未有定论。

【附图】

▲图1 《合集》649(春)

▲图2 《合集》4672(春)

▲图3 《合集》8181(春)

▲图4 《合集》8582正(春)

▲图5 《合集》7626(春)

▲图6 《合集》9784(春)

▲图7 《合集》29715(春)

▲图8 《合集》39763(春)

▲图9 《英藏》1149(非“春”,暂无确释)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京师甲骨园地”

作者:贾书晟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4日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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