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地方,都流传着一种古老的习俗,名为阴婚。顾名思义,这种特殊的婚礼是为已经去世的人举办的,其目的在于安慰孤独的灵魂,同时也代表着对家族血脉延续的一种期望。
然而,一旦这个传统被人的贪婪所利用,就很可能变成隐藏罪恶的幌子。儿今天要将的便是一个智力障碍的少女,刚被媒人安排了婚事,不久后却成了阴婚新娘,而凶手竟然就是那个媒人。
2007 年 1 月 7 日早晨,山西省息县城南乡张家村后山梁,村民张建元在多名刑警的注视下,挖开了一个土坑。这个土坑里埋葬着他的弟弟张秋元,以及刚刚与弟弟结下阴婚的妻子。不过,张建元对这个女子的来历却一无所知。
一年前,他的弟弟不幸离世。按照当地风俗,单身的离世者不能被埋入祖坟,而在祖坟外的人会成为孤魂野鬼,影响后代气运。弟弟离世后,张建元一直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女性逝者与弟弟合葬。就在三个月前,他终于找到了那个人。女孩很年轻,张建元觉得,九泉之下的弟弟一定会满意的。当时的情景,他至今记忆犹新。
2006 年 10 月 17 日,按照当地风俗,这天是个吉利的日子,适合祭祀。张建元在路边等待着买卖身体的中间人李隆申的到来。李隆申 34 岁,也是息县人,曾经以卖炭为生。自从去年开始照看息县人民医院的停尸房后,他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做起了转运身体的生意,从中赚取差价
这一天,他按照约定把身体送来了。这具女性身体面容红润,就像刚刚离世,看着也很年轻。张建元爽快地付了 3.5 万元现金。就在他为身体穿上寿衣时,偶然注意到身体的喉结处有一个醒目的红印。直到 1 月 7 日,警方登门询问,张建元这才得知,这具身体并不是因病去世,而是涉及到一起震惊全国的谋害案。
原来这个女性名叫小娜,在阴婚前不久,刚刚结束了一场阳婚。小娜的家住在离淇县 400 多公里外的陕西省清平市。她生来手脚就比较瘦小,头发花白,智力也一直停留在五六岁。
2006 年 7 月,快满 20 岁时,父母便向本地媒人求助。父母认为女儿虽然智力障碍,但是可以传宗接代,他们希望早日为小娜找一个归宿。然而几个媒人过来后,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谈成。
很快媒人杨东艳知道了这个消息。杨东艳 35 岁,陕西延川人,因为经常走南闯北,在村民眼里也是个知名媒人。他得知小娜情况后,很快就想到了当地老乡庞宏斌。
庞宏斌和杨东艳年纪相仿,因为比较贫困,一直没有成家。2006 年 10 月 5 日,杨东彦带着庞宏斌来到了小娜家里提亲。当时庞宏斌说对小娜也挺满意,小娜的父母也觉得庞宏斌憨厚,不嫌弃女儿傻,于是双方都同意了这门亲事。
在撮合下,见面不到半个小时的两人就结婚了。结婚当天,小娜父母想让女儿漂亮一些,特意将她原来一头白发染成了黑色,还给她换了一身红衣服。按照当地风俗,小娜父母要了 2000 元彩礼钱。庞洪斌身上带的钱不够,媒人杨东艳就全额垫付了。
小娜离家时,庞宏斌问小娜父母要了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准备领结婚证用。这门婚事前后,杨东艳联系了不少媒人。按照当地的规矩,在亲事定下后,这些媒人都可以向杨东艳索要好处费。杨东艳也和庞宏斌早有过约定,这门亲事一共要花费 1.7 万元。除去他已经给小娜家的 2000 元彩礼,庞宏明还要给其他媒人 1.5 万元。这些钱由杨东艳做担保,庞若不付,则由杨东彦给。
小娜和庞宏斌结婚的第二天是 10 月 6 日,正值中秋节。他高兴地带着小娜回到了延川的家中,而媒人杨东艳也跟着他们一起回来,准备收取尾款。
然而刚生活了一天,庞宏斌感到小娜的行为出乎他的预料。她会在家中随意大小便,随意丢弃物品,生活完全无法自理。他感到小娜成了他一个沉重的负担。为了能结婚生子,他决定先给小娜治病。10 月 8 日,正是小娜 20 岁的生日。庞宏斌带着她去了当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娜发育不好,医生无法确定她是否具备生育能力。
听到这个结果,庞当即改变主意,决定退掉这门亲事。出了医院,他将小娜带到附近的河东旅社,并叫来了媒人杨东艳。庞宏斌坚决要求退婚,杨东艳虽然不太愿意,但最终还是同意了。
原本,庞宏斌打算直接联系小娜的家人,但杨东彦说人是他介绍来的,把人交给他就可以。关于退婚的费用,杨东艳提出需要支付 4500 元,作为路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两人协商后,庞宏斌最终支付了 2500 元。
不过,之前帮助联系的媒人都不同意退亲,他们让杨东艳自己想办法,最好能再找个婆家。同时,这些媒人还急着要之前答应好的劳务费。杨东艳为了不损害自己的名声,只好先垫付了一部分费用。
他仔细一算,自己已经花了不少钱。想要不亏本,只有把小娜以超过 1.2 万元的价格重新嫁出去才行。但问题是,他联系了不少人,始终没找到愿意接手的人家。
无奈之下,杨东艳把小娜寄居在了河东旅社。他和旅社老板说好,最多住一个月,无论满不满整月,他都会给老板 1000 元。就在他头疼问题怎么解决时,正好遇到了一个彻底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人。刘深海,延川县人,35 岁,住在河东旅社附近,平时靠介绍婚姻,包括阴婚为生。
2006 年 10 月 14 日,刘深海来到旅店闲逛,看到店主正在照顾小娜,就问这个娃 1 万元卖不卖。店主立刻回答说,这是他亲戚家的孩子,不卖。两人的对话刚好被旁边的杨东彦听见,他赶紧找到刘深海,问小娜能换 1 万元是什么意思。刘深海告诉他,活人确实不好卖,但如果是身体,那情况就不同了。杨东彦不相信会有人买卖身体,看出他的疑虑后,刘深海决定带他先考察一下市场。
第二天,也就是 10 月 15 日,刘带着杨租了辆车,从延川一路开到了山西省祁县。在那里,杨东艳看到了看管停尸房的李隆生。李隆生给了一张他的名片,上面介绍说,如果谁家需要安排阴亲,可以直接联系他。刘申还谎称一个亲戚的女孩生了重病,马上就要离开,他问李龙生对这具身体有没有兴趣。经过一番协商,李龙生最后出价 1.6 万元。
听到两人的商量,杨东艳这才确信身体真的可以卖钱。也就在这时,他萌生了谋害小娜卖掉身体的念头。杨东艳将自己的计划和对小娜的图谋告诉了刘生海,两人一拍即合。他们细致安排了每一个步骤,确保小娜身上不会留下任何暴露罪行的痕迹。
10 月 16 日,他们设法将小娜引诱到盐水关大桥附近一个偏僻地点,让她吃下一块看似无害,实则涂有农药的面包。当天晚上,李东升早早来到了盐水关大桥,并催促刘深海赶紧将身体送来。然而当时小娜还有呼吸,于是刘和杨掐住了小娜的脖子,直到她窒息离世。随后两人把小娜装在袋子里,打车赶到了盐水关大桥和李东升见面。李荣生看到了小娜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后,没有多问。最终在扣除 500 元租车运输费后,刘深海和杨东艳收到了 15500 元。
卖完小娜身体后,杨东艳仔细算了算账。他发现,除了分给刘深海的 4500 元,和之前的各项费用外,自己在小娜这件事上竟然还亏了 3000 元。不过他转念一想,这其实是个来钱快的好办法。只要再多找几个这样的机会,就能赚上一大笔。
2006 年 10 月 28 日,杨东艳和朋友惠宝海机缘巧合在延安市东关一个小旅馆见面了。惠宝海是陕西清涧县人,34 岁,经常参与盗窃。他和杨东艳是老朋友了。到了晚上,两人问旅馆老板要了一位小姐的电话。到了小姐家后,因为价格没有谈妥,双方不欢而散。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杨东艳随口说了句明天要去搬家。
女子听到这话后,当即就来了兴趣,问有没有不需要的沙发,她想要一件。杨东燕回应确实有沙发,还答应第二天搬家时会带她一起去。离开后,杨东艳立即联系了他的老朋友刘深海。惠宝海听说通过买卖身体能够获得高额利润,也决定加入。于是当晚,三人就联合起来,密谋怎么谋害这名女子。
第二天他们骗那位女子到了一个废弃的窑洞,一人望风,一人掐住脖子,一个压住腿,最终女子不幸窒息而亡。随后三人把身体藏在窑洞里,用草盖住,然后给她买了寿衣棺材,准备在当地高价出售。
三人原以为延川县人民医院的停尸房也可以卖身体,于是把身体运到了医院,还付了 260 元停放费。但是他们没想到,有医院配阴婚的人总是询问身体来源,甚至还想见见死者的家属,这让他们难以应对。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身体开始逐渐腐败。无奈他们只好联系李龙生,把身体拉到极限。他们告诉李龙生,这具身体是他们买来的,死于一氧化氮中毒。经过商议,李东升同意出 8000 元买下身体。
交易完成后,三人就分了钱,各自回家了。杨东艳还在计划着下一步行动。然而他没想到,自己的罪行已经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两个月后,2006 年 12 月,正值寒冬腊月。惠宝海因为盗窃被延川县公安局警方逮捕。被逮捕时,他仅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看到这样的情况,看守所所长当即给他买了一套新棉衣、新鞋和毛巾脸盆等生活用品,同时对他进行思想教育。
因为临近新年,看守所也专门派人将惠宝海 78 岁的老父亲从 50 公里以外的山村接来,对他进行规劝。因为警方的感化,惠宝海交代了自己盗窃的全部过程。他感慨地说:“我有健全的双手,可以自食其力,为什么偏偏选择犯罪呢?这样既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我把以前所犯的罪行都告诉你们,来告慰死去的冤魂。”
2007 年 1 月 4 日,惠宝海进一步向警方供述了自己两个月前与他人合谋残害一名女子,并贩卖女子身体的犯罪事实。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迅速展开深入调查,并锁定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面对逮捕,作为两起案件主谋的杨东艳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改之意。他辩解说:“我是为了挣钱,这钱来的快嘛。要不是失手的早,我还打算再做几件。”
据警方调查,杨东艳涉及的第二起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一位 34 岁的失信女子。直到案发时,她的身体还一直放在停尸房里。她的家在距离案发地延川县 100 公里左右的绥德县。
施女士的丈夫得知这个噩耗后,从老家带着棺材匆匆赶来确认身体。他说妻子已经离开了,追究她生前的事情已经毫无意义。他要把妻子的身体带回老家,等他离开后再和妻子葬在一起。
与此同时,当小娜的父母得知女儿离世时,也很快赶到了延川县公安局。在确认身份后,他们感到十分内疚,觉得这场婚事实在太草率了。他们告诉警方,即使把女儿的遗骸运回去也没有意义,因为在当地,身体很可能还会被用于阴婚。所以他们更希望警方能够严惩凶手,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而买卖小娜身体的张建元,在得知事情经过后,十分悔恨自己没有查清身体的来源。
警方调查得知,因为土葬政策存在,阴婚才有可能。一些经营花圈看管停尸房的人有很多信息来源,所以经常有人请他们帮忙留意女性,结成因婚,等事成后再给点好处费。
这两起凶案引起了很大社会反响,很多人对此感到匪夷所思。人们很难相信会有人这样丧心病狂。针对这起事件,西北政法大学冯相林教授表示,所谓的阴婚,是一种封建迷信传统造成的,它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结义十分同情小娜的遭遇,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识别那些对自身有害的旧俗,用科学和法律来指导日常生活,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