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群众夫妇间因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1962年12月17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1月30日法民秘〔62〕字第364号请示已收阅。关于人民群众夫妇间因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即男女一方外出后已连续有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经多方查找确无下落,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可以判决离婚。但必须注意,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认真进行调查,在查证属实以后才能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此复。

法治中国系列·民法(婚姻家庭·离婚)43:关于人民群众夫妇间因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