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三四年前装修的和25年前装修的竟然一个价?

依白看社会 2024-07-27 03:08:49

前段时间有一位浙江龙港的拆迁户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陈女士电话里说:“你好请问一下你们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吗?我是浙江龙港的,我看到最近我们这里有个拆迁的案子是你们做的,官司打赢了,我也遇到问题了想要咨询一下可以吗?”

律师回复道:“我们是万典律师,近一两年在浙江龙港代理了很多拆迁案件,您说说具体情况吧。”

陈女士说道:“我这里就是有一个拆迁评估不合理,我的房屋三年前装修的,装修花了三四十万,但是评估只给我装饰装修费五万多。但我们隔壁那些人他们的房子都是25年以上的,中间没有重新装修过,评估下来装修费也是五万多。我现在还在跟他们进行交涉,我也叫他们复核,然后他说复核可以但是数字基本上没什么变动。就是评估公司的人刚走没多久就给我打电话,说可以加一点,加个一两万。你说我现在是直接找你们律师还是再找评估公司?”

律师给陈女士讲道:“如果您单单是对评估报告的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在当地找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您的救济权利。如果对最终的结果还是不满意,那么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委托律师介入的。”

陈女士又说道:“他们就一口咬定我们这个标准,征收方的工作人员说他自己也承认我们的标准是很低,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就是这样规定的。评估公司就是他们选定的肯定听他们的话。然后我又把家里的装修图片发给他们,我说我装修花了三四十万,怎么能和其他花了四五万的人一个补偿价格呢。我当时就给那些工作人员看,他们说你这个装修如果要分ABC等的话肯定是A等,但是补偿就是这样大家都一样。”

听到这里律师问陈女士:“除了装饰装修这块您觉得争议比较大,对于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标准您同意吗?”

陈女士告诉律师:“因为大家都这样子,房子面积结构也都差不多,位置这些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争议,具体我也不太清楚,好像大家都比较认可。因为我们这的房子很多都是自建房,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起来的,就是很便宜,对他们来说如果没有花很多钱装修的话拆迁他们就很开心。”

律师说道:“征地拆迁这个事情如果大家都认为不合适就没法进行下去了。拆迁对一部分人来讲是合适的,对一部分人来讲就不合适,往往想要维权打官司的是那一小部分人。如果您认为这个房屋的标准标准还算不错,单独装修上面觉得差了钱,可以先找找人,看能不能从奖励或者其他方面增加补偿,提高一些金额。从整体的维权成本上来讲您这一户打官司要争取装饰装修的差价,除了律师费、差旅费,还要和当地政府上法院,到时候案件一审、二审也会有比较长的时间,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考虑我们认为你还是找征收部门再协商协商比较合适。”

陈女士又问道:“那我们现在一直不签字的话,他们会强拆吗?”

律师答复道:“如果你们坚持想要装修差价,拒不签字的话,这是时候就要考虑委托律师了。拒不签字他们会给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到时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强拆后房子没了,你们再想要协商也困难了。你们先看看有没有办法通过协商提高补偿,如果实在不行最后仍旧认为补偿接受不了,可以选择委托我们介入打官司争取补偿利益。”

最后陈女士添加了律师的电话,准备找征收部门协商看看情况,再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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