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研究的逻辑当中,有一个概念叫作“科学假说”,顾名思义,科学假说指的就是那些还没有被“证明”或“证伪”的理论。科学假说并不是凭空幻想,其存在的底层逻辑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合理性”。
商场上的逻辑也是如此,对于尚未发生的结果,我们不妨都把他们当作“商业假说”,而支撑商业假说存在的基础,则应当是建立在商业法则上的——合理性。举一个夸张一些的例子来说,在路边摊卖一个煎饼,赚一块钱、五块钱、十块钱……,都还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但是如果有一个商业合作伙伴跳出来说“一起投资一个煎饼摊吧,卖一个煎饼可以赚100万,卖一百个煎饼就可以退休了”,这样欠缺合理性的说辞,能够取信于人吗?
在之前的《风营销》当中,我就曾经谈到了“我并不喜欢先交朋友再谈生意的模式”,这是因为:第一,我认为朋友是非工作领域的存在,我认为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不应该有利益关系;第二,做朋友要的是趣味相投,做生意要的是达成目标,这两个模式是很难兼容的。同样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想法:那些消费品企业,需要和他们的代理商、加盟店、消费者……都先做朋友再做生意吗?我是很难想象某款头部品牌饮料都是卖给朋友的。
当然,我不喜欢和朋友做生意,并不是这么做是错的,更不是说别人不应该这么做。包括我自己,也曾经有过与朋友合作的经历,从结果导向来看,与朋友合作本身问题并不大,但是去评估“朋友的朋友”,真的是一件耗费精力的事情。
能被称之为“朋友”的,一定都是可以信任的人,但是又有一种说法是:能够欺骗我们的,都是我们信任的人——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并不是说“朋友不可信”,而是说——在商业合作当中,我们最怕的不是“有人要算计我们”,而是“好心的朋友办了傻事”。我们应该信任朋友,但是我们是否也应该像信任自己的朋友那样去“信任朋友的朋友”呢?
实际上每个人在一生当中能够遇到的人是非常有限的,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把时间都耗费在“评估商业合作伙伴的可信度”上面,与其在“一条长长的人脉关系链条”中去判断每一个人的人品,不如回归商业的本质,去探寻这次合作到底是否具备了商业合理性,对于一个合理的商业模型,处于整个链条中各个节点的人,反而重要性没有那么高了。
拿一场职业足球比赛来说吧,同一支球队的球员都是队友,大家可以为了球队的获胜而朝着一个目标结果去努力,这是一种合作,但是,没有必要强调球队中的每一名前锋和每一名守门员都是朋友。队友们需要的前锋,首先需要的是前锋的进球能力,之后,才能说到“私交”的问题;同理,队友们需要的守门员,是他把守球门的能力,而不是他在球场之外和大家相处得怎么样。前锋的进球能力与门将的守门能力,就是组建球队的“合理性需求”,在这个合理性的条件可以满足之后,才能说其他。
具有逻辑合理性的结果,更容易达成,当然谁都愿意与自己更亲近的人达成好的目标结果,但一定要记得,合理性,是做事情的基础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