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始县非法采砂举报奖励的公告

网友潮信 2025-02-23 10:40:50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河道(含滩地、林地、耕地等)非法采砂线索,严厉打击涉河、涉砂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河道管理秩序稳定,依据《信阳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研究决定实行河道非法采砂违法线索有奖举报。

现将奖励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举报范围(一)未经许可非法采砂;(二)非法囤砂、制砂、售砂等行为;(三)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超范围、超深度、超机械数量等采砂的;(四)在禁采期、禁采区及禁止采砂作业的时段采砂;(五)违规参与河道采砂经营或者玩忽职守、纵容、包庇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的;(六)其他河道(含滩地、林地、耕地等)违法采砂行为。

二、奖励标准(一)一般问题线索。累计非法采砂或运砂量在100吨以下的,在接到举报后,经查证属实认定为有效举报的,根据案件情节,给予举报人500元—5000元奖励。(二)重大问题线索。累计非法采砂或运砂量超过100吨的,在接到举报后,经查证属实认定为有效举报的,根据案件情节,给予举报人5000元—10000元奖励。三、举报信息认定(一)举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有效举报: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的举报事实;2.举报的内容没有事先被执法管理部门掌握;3.举报的违法采砂、运砂行为经执法部门调查认定属实的。

(二)举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举报(不影响案件的查处),不予奖励:1.同一案件重复举报或者多人、多次、联名举报的;2.举报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受理、整改、查处过的,或者新闻媒体已经曝光过的;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奖励情形。(三)对于捏造事实、诬告诬陷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举报,统一视为无效举报,并将举报人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得参与河道许可采砂劳务招投标、经营等事宜,并将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从重处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举报方式(一)举报受理单位:固始县水利局(二)举报电话:0376--4667110五、本公告由固始县水利局负责解释。固始县水利局 2025年1月10日▍信息来源:云上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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