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6000元送10万?”浙江杭州,开了7年的水果店突然搞活动,充值6000元送10万,吸引600多人追逐,充值的女性很快拉来所有亲朋好友成为会员,真有人会做这种赔本买卖吗?老板:各位,给你们上一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刘女士告诉调解员,她家楼下的水果店,已经开了七八年,小区里很多业主都是这家店的常客,老板为人亲切和蔼,和业主相处非常融洽。
为方便顾客买水果,老板还成立专门的聊天群,在群里会不定时发一些红包或者优惠活动,前段时间,老板在群里通知,店里在做活动,充值1000元送3100元。
群里的业主从未见过这么大幅度的优惠,感觉这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心里不禁暗自窃喜,为拿到如此大的优惠,业主们以最快速度拉上亲朋好友去充值。
水果店前瞬间排起长队,而刘女士为抢占名额,甚至不惜走后门,不过这次活动才过去没几天,老板又再次推出520活动。
这次活动是5月20日推出,充值520元直接送4300元,这么划算的活动,刘女士自然是想都没想就参加,刚刚充完520元,第二天老板又在群里发信息,说这个活动可以来两波。
这一次是充值520元赠送4500元,刘女士得知520活动可以参加2次,想趁着这个机会多充值一点,以后就可以实现水果自由,于是又花费520元,报名第2次活动。
可没想到,520活动才刚过去10天,老板又推出充值1000元,余额翻倍的活动,刘女士被这接二连三的活动搞得有些头晕,但还是继续充值1000元。
后续老板又推出各种名目的活动,几次活动下来,刘女士充值6000元,充值卡余额将近10万,这让刘女士高兴之余,也对薅老板的羊毛有些不好意思,心想着老板会亏大发。
充值6000元就送10万的活动效果很好,很快一传十、十传百,没几天就有近600名顾客充值成为会员,虽然充值送的多,但里面的水果卖得也贵。
2串葡萄就要600元,1盒冬枣450元,一点点水果就要一两千,但他们充值的活动再算上折扣,的确比其他店便宜,所以大家依旧觉得很划算,都以为这辈子不用再愁水果。
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大家惊得目瞪口呆,充值活动结束后不久,老板突然在群里面表示,因为如今顾客太多,店内水果供不应求,为让各位尊敬的会员朋友们尽快吃上水果,他决定买一辆大货车来运货。
可因为他刚刚才与供货商结算进货款,手中并不富裕,所以希望会员朋友们能够帮帮忙,每人借给他1000元,等他买完货车将水果拉回来后,资金也会到位,到时他会把借的钱如数归还。
老板已经开了7年水果店,所以大部分会员都选择相信老板,拿到钱之后,老板就表示自己要去提车运水果,来回需要3天时间。
在这3天时间里,水果店会关门停业,让大家不要着急,对此会员们也都表示能够理解,可等了三天又三天,看着已经被搬空的水果店,会员们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会员们以最快的速度联系水果店老板,打通老板电话后,老板绝口不提还钱的事,只是说根据会员的消费金额可以打七折,多退少补,听到老板这样的回答,刘女士和其他会员们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刘女士说,这种解决办法根本不合理,她在店里花费将近14000元,就算是按七折计算,消费金额也有9000多,可充值只有6000元,这样算下来她要还3000元,老板这是把她当成冤大头。
当会员们再次联系水果店老板时,却发现店主的手机无法打通,无奈之下,会员只能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查发现,这家水果店是店主夫妇共同经营的,在开办活动之前,已经处于负债状态,还欠着供应商那边一些钱。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联系上老板,老板在电话里承诺会尽快清点账单,给会员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会员们自然不会再相信老板给的承诺。
于是工作人员建议,如果老板给出的方案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此事,毕竟老板的做法已经涉及诈骗。
事后,大家复盘老板这一个月来的操作,发现对方原来早有预谋,甚至跑路的钱还是他们众筹的,这让会员们气愤不已,立马选择报警,并找来媒体曝光这个黑心商家。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老板的行为显然属于欺诈,因此对于充值的钱,会员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且老板的行为还涉嫌诈骗罪,需要根据金额进行立案。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金额3000-10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老板的具体刑期,要根据认定数额来确定。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