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如何保全对方财产

李义峰谈社会 2025-01-15 03:30:52

张三和李四是多年的好朋友,2010年,张三因公司经营需要,向李四借款80万元,出具了借条,约定年利率10%,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由于张三每个月都按时支付利息,李四经过催款,张三提出合同顺延,李四也欣然接受,毕竟保底的年利率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22年,由于疫情的影响,情况发生很大的变化。张三不那么准时支付利息了,李四担心之下,要求张三尽快归还借款,但张三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3年,李四经过多次协商后,终于决定起诉讨回借款。但担心张三已经在转移财产,遂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起诉前可以保全对方财产吗?答案是确定的。

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李四可以选择的法院包括张三的住所地、张三房产所在地法院,当然也可选择李四本人住所地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李四在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这是法院为了避免错误保全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如果李四不提供担保,申请保全将会被法院裁定驳回。担保的形式,一般我们建议由银行、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或者李四也可以用保全数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30%)作现金担保。

在法院裁定保全(立案后不超过48小时)之后,李四应当在3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到期不起诉,法院将会解除保全措施。

相应的财产保全期限,动产和不动产有较大区别。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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