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人褚 编辑:冯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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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文《九江文史 | 彭泽地名八字辨(上)》
(二)瀼是溪的正配,应为瀼溪
瀼溪一词,传承久远,含有丰富的地理和人文信息,1992年12月29日,彭泽县政府办公室专门行文,对“瀼”讹写为“浪”的原因作了最清晰的说明(见图十一)。
图十一 关于芙蓉、浪溪两乡撤乡建镇更名的请示 资料来源:县民政局档案
从这份文件来看,文件中的瀼字,明显是先打出“襄”字,再用笔在蜡纸上另加的“氵”,显示当时四通打字机字库里,没有瀼字。所以,将瀼溪错写为浪溪,是因技术条件所限而取同音字之无奈之举,而非其他原因。还有,瀼字在历次简化字方案中没有被简化,不属于繁体字,不属于地名用字“不用自造字、已简化的繁体字和已淘汰的异体字”原则规范的对象。故将浪溪调整为瀼溪,应该不是是否接受的问题,而是理当如此。
(三)方是湖的正配,应为方湖
张函宇曾有《是方湖,不是芳湖》一文,梳理了方湖和芳湖的使用情况,但没有提出为什么是方湖的依据,只是猜测,“‘方湖’名字的来历,可能是当年湖域属方姓所有,或有其他含意”。
方湖并不是方姓所有,但的确另有他意。这不能不提到前清彭泽乡贤何瑾。何瑾字瑜三,号果园,又号如葊,乾隆甲辰岁贡。县志有传,言“孝事父母,居长兄丧,哭尽哀。与人和蔼,终日正襟危坐,动必循礼。为诸生名噪黉序,务根柢之学于十三经,皆手抄成诵。诸史子集详加评点。著有《四子讲义》《左传类纂》诸书。一时名宿多出其门,胞姪谦士喆皆其所裁成,邑侯高公蟠敬礼之。每商校文艺,亲造其闾,乡闱三荐未售,遂就职训导,赍志以没。”(同治版《彭泽县志》卷之十一《儒林》)
他在《方湖渔唱赋》中写道:“彭蠡之下,大江之隅。水之所凑,汇而为潴。不圆璇以名璧,乃方折而成湖。”开首几句,就很清楚地指出,方湖之得名,乃在于其形,取其九曲方折之意。何瑾,这样一个端方高蹈之人,我相信所写必传承有自,不会无来处。再加上万、康、乾、嘉、同、光等由明而清六朝志书所作文图基本都是用的方湖,以及何瑾、汪国垣等经典作家的使用,方湖之名,才应该是正解。而若继续使用芳湖之名,则必然割裂与古志、经典文本和经典作家的血脉联系,失去了方湖这一名称所蕴涵的人文地理信息。
(四)畈是大的正配,应为大畈
坂,读作bǎn,最早见于《竹书纪年辑证》《国语》,有“蒲坂关”“蒲坂”之名,是先秦文献中仅有的两个用例,指虞舜都城之所在。这时的“坂”,与更早出现、使用更频繁的“阪”通用。魏晋以至于明清,文献中坂字开始大量使用。自先秦以至于今,坂的语义一直是山坂,斜坡,稳定没有变化。
畈,读作fàn,目前尚未查到具体创制于哪个历史时期。《辞海》载:“畈,成片的田;平畴。如田畈。”这个字,带有浓烈的农耕文明气息,如“吃了年饭,望着田畈,人勤地不瘦”“畈田要深耕,稻谷才丰盈”“春天畈上绿油油,秋天稻谷黄澄澄”“畈田如绣花,细心才出好庄稼”“畈田不怕水,只怕旱来急”“吃过清明饭,天晴落雨要出畈”等农谚,显示“畈”这个概念在农业生产生活中曾经发挥的重要作用。
图十二 水田畈创设时间 来源:百度百科
创稿于和帝永元十二年(100)的《说文解字》收“阪”,但没收“坂”“畈”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元大德元年(1297)时编撰的《广韵》、《集韵》及《韵会》即收“坂”,也收“畈”,言“坂”既读作bǎn,亦读作fàn,但后续工具书“坂”都只有一个读音bǎn。
《康熙字典》收了“畈”,也收了“坂”。《辞源》收“坂”不收“畈”,《辞海》则两者都收。1955年12月22日颁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坂”作为规范字,淘汰异体字1055个。1956年3月又恢复“阪”为规范字。《通用规范汉字表》把“坂”“阪”都作为规范字,但《辞海》还是坚持把“坂”作为“阪”的异体字。
从以上工具书对阪、坂、畈的态度来看,笔者坚持这样的观点:坂为阪的异体字,两字使用率皆不高,活跃度都不如畈字。
畈,与坂(阪),是音、义、形皆不同的两个字,不存在近义关系。畈,其本义是田地,主要涉及田地范畴,是与田地相关的概念,多用于地名之中;其次作为量词,表示大片田地。
坂,其本义是山坡、斜坡,主要涉及山坡范畴。从地名中众多“沈家fàn、李家fàn、刘家fàn、王家fàn、张家fàn、夏家fàn”等来看,这些地名所指位涵括的应是成片田地,而不可能是那些山坡、斜坡,那些成片的田地,作为农耕文明主要的生产资料,当初是属于结族而居的沈家、李家、刘家、王家、张家和夏家的,是有主之物。久而久之聚族而居的贯就成了地名,并传承了下来。这应该是沈家fàn写作沈家畈,而不是沈家坂的一个较为充分的理由。
“字又声之子也”(熊忠,《古今韵防举要原序》)。归根结底,我们的汉字是记录声音的,融音、形、义于一体,从音义相符的角度来看,地名中的fàn,其形当为“畈”才是正解,而不是与今音不合,又与地形不符的坂。如果在志书或日常工作生活中继续将“阪”的异体字“坂”字替代“畈”字,会给今人以及后人带来不便和困惑。
此外,针对畈、坂同用的情况,其他地方已有较好的实践。政协湖口县委员会在2015年12月出版的《湖口村庄》,将地名中的“坂”字,全都改为“畈”。1984年的《德安县地名志》,地名中的“坂”,一律改为“畈”,1985年的《德安县志》,地名中的“坂”,也都写作“畈”。更何况1986年、1992年、2009年的彭泽地名志和彭泽县志都写作畈。所以,基于以上成例,今后的志书、文书、公章、单位标牌,相关地名也都应该用畈,而不是坂。
三、八字流变之原因
瀼、浪之乱,可以理解,不再赘述。
当、垱,和方、芳之乱,乱在1949年之后,其乱也有其历史根源。
据2011年12月编印的《彭泽县教育志》,1949年彭泽县文盲半文盲占全县总人数的93.4%。1950年开始,全县农村举办农村夜校、农民业余学校(分常年、季节性)、冬学等,县城举办学习班、扫盲班,通过“速成识字法”脱盲,1966—1972年各种扫盲学习班停办,直到2007年12月,彭泽县才被基本认定为无文盲县。彭泽如此,其他县情况也大柢差不多。
所以,1949年新中国甫建,百废待兴,最缺的就是建设国家的各方面人才。建国初期,指望这些通过“速成识字法”脱盲的各级领导、文员、秘书和各类文字工作者,区别當、当、壋、垱的音形义,条分缕析方湖之来历,了解文字改革由繁化简的历史,实在是有些不切实际。
故而在上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初,出现以“垱”来代替當的简化字“当”,芳、方混用,前期首先是因为他们识字不多,文化素质差,人文素养低;其次,是人在手写时,常有无意识的添笔少笔用同音字的习性;其三,是那时的地名遣词用字没有标准规范,书写随意,地名出现异体字、变形字、借字、错别字、同音字是一种常态。后期则主要是出于习惯,人云亦云,即使出台规定地名规范用字的文件,也只是在前期习惯的基础上选用,而不是在深入研究地名人文底蕴的基础上审慎地选字用字,导致地名规范用字反而选用了不正确不贴切不恰当的字,使得部分地名用字,让人一时无所适从。
这种混乱就反映在政府公文、单位标牌、文艺作品、文宣文案,甚至是年鉴和志书上。到了2010年代,开始有了严格的地名规范意识,当、垱,瀼、浪,芳、方,坂、畈之争,随之而起,各方意见,莫衷一是。
至于万历志的全境图标注为芳湖,这可能是刻工随手误刻成了芳湖。版成不易改动,又有成本考虑,就只能将错就错。而赵青之所以用芳湖,不用方湖,据张函宇的采访,是赵青的自以为。
坂与畈的混用、同用,在1984年以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可能主要是受《广韵》《集韵》《韵会》的影响。这“三韵”之书指出坂有fàn之音。而“三韵”此说,大概率是推测而来,可能当时一些文本中的地名将畈写成了坂,而大家都读为fàn,就以为坂也可读为fàn。“三韵”之后的一些工具书都不载坂读fàn,反而能证明当时音义不对字的现象,与彭泽万历志插图中的“芳”相似,只可能是刻工误畈为坂,后来形成习惯以致讹传至今。
作为各类地理实体名称的地名,是人们经常使用的符号和信息载体,具有实用指位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地名用字的定形定音,既要考虑遵循“推广普通话,使用规定汉字”的要求,也要尊重地名背后的人文历史传承,保持其历史稳定性。
【作者简介】
张人褚,又名张仁初,彭泽县政协干部,文史爱好者。
【编后记】
张老师这篇文章,对彭泽地名的演变脉络讲述得非常清晰,且引用了档案文件、古代地图、词典资料等多种文献,内容详实、论据充分。
“瀼”与“浪”,“畈”与“坂”之间的混用,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在全国多地均有类似情况,理解起来并不困难。而“方”与“芳”之混,是较有辨析价值的问题,值得专门说明。而“垱”与“当”之混,尤为需要深入剖析。
“马当”与“马垱”,由于历史记载和本地使用上的混乱,至今仍让外地读者和游客难以分辨孰是正名。近年来,彭泽县正在积极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而马当要塞正是溯江入赣的第一景,也是未来重点打造的文化节点。如果地名尚存争议,势必影响宣传推广和文化认同,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彭泽县地名志》自1984年出版至今已四十余年,是时候进行系统修订与更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