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租车司机遇害后续:凶手自杀就不用坐牢?家属能索赔吗?

爱普发何吕 2025-03-17 17:17:15

云南保山,昌宁县一出租车司机不幸遭杀害夺车,40多岁出租车司机遇害,有网友称车辆被焚毁,并且凶手已服毒;对此,云南昌宁警方回应:在调查中,将发案情通报。引发关注。

据大风新闻报道称,死者家属表示,遇害司机40多岁,下班后本来要给孩子做饭,案发后有人捡到其手机。

多名与被害司机相识的人表示,被害司机家中有两个孩子,性格很好,不会得罪人那种,挺老实的。涉事出租车已经找到,但被焚毁。

事发后,同行们纷纷捐款,并派代表前往遇害者家中慰问。3月16日,有网友称,这起杀人夺车案的嫌疑人系李某,警方发现时其已服毒自杀。

3月17日,昌宁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说,“人已经找到了,案件正在办理,案件还在侦办过程中,“还没有结案,细节问题我没法直接回答你,你可以关注一下我们的官方通报”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留言:麻绳总挑细处断,大叔出来可能还想着家里,没成想。天有不测风云!不幸遇害出租车司机一路走好,愿在天之灵不再被恶魔欺负!

也有不少网友指出:为什么总对底层人下手?这个杀手案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不知凶手是怎么想的动机是什么?常人无法理解杀人的同时又把自己給了结了

还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那作案动机是什么呢?那么草率就结案?一般来说抢劫出租车都是劫财,但是此案蹊跷的很啊,如果劫财那又为何服毒自杀?若是为报私仇为何抢劫出租车?百思不得其解!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一、凶手就算吞药自尽,这2个罪名照样成立!

虽然李某已死亡,但根据《刑法》263条规定,持凶器抢劫出租车并致人死亡,构成“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起步刑就是十年以上。

与此同时,焚车行为可能构成《刑法》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车辆价值超过5000元就够立案。

也就是说,要是李某杀人时还抢走司机随身现金,则同时触犯抢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理论上要数罪并罚。

二、人死了案件怎么处理?

按《刑事诉讼法》16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事责任终结:犯罪嫌疑人死亡就终止追责,但法律上依然要宣告其行为构成犯罪。

根据《民法典》继承篇1160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事索赔继续:家属可起诉要求李某遗产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所以说,哪怕凶手家徒四壁,出租车公司没装防护栏的,家属还能告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三、三大反常操作背后的法律逻辑!

自杀≠没犯罪:喝农药只是逃避审判,警方仍要查清全部事实,否则结案通报会被质疑。

焚车可能露马脚:烧车要么是为销毁DNA证据,要么是报复社会,监控如果能拍到焚毁过程,还能追加纵火罪。

动机不影响定罪:就算李某是为情仇杀人,只要实施抢劫杀人动作就构成犯罪,网友纠结“动机矛盾”在法律上毫无意义。

四、给受害人家属的维权指南?家属该怎么办?

第一步,立刻申请冻结李某名下银行卡、车辆、房产(哪怕被烧了也能索赔保险)

第二步,收集出租车公司未装GPS报警器、没培训防劫知识的证据,准备起诉公司补充责任

第三步,拿到警方《终止侦查决定书》后,7天内可申请复议,确保案件结论无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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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