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出现"加料"事件!法律告诉你:撒尿不是玩笑,最高可判7年

爱普发何吕 2025-03-07 16:13:16

今日头条推荐了一条话题热搜,有网友分享了多条视频,据视频显示,疑有男子站在桌子上向火锅小便。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纷纷斥责,太没有素质了。

视频显示,在海底捞店内,一男子站到桌面上,有液体浇进面前的火锅锅底里,疑似在向火锅里面撒料……视频下方,不少网友愤慨的表示:无论涉事者有怎样的动机,往海底捞锅底撒尿的行为,都已然践踏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支持严厉惩处,警示他人。

3月6日,针对网传顾客朝海底捞锅底小便视频,海底捞官微发文回应:就此视频片段,我们已向多地公安机关报案,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溯源追查,无论是否摆拍,都将依法坚决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愤慨的表示:看到了吧!有的人天生就是坏种!我们村以前有个小孩。喜欢往锅里尿尿,后来游泳淹死了。

也有不少网友留言:让他赔十万一点都不多!下次去海底捞要有阴影了,股票大跌,几十个亿的市值没了,估计这伙计要倾家荡产!

少数网友质疑:这应该有监控吧,抓到不管真假,关他几年!服务员在干嘛,无论尿不尿,人站桌上,店里没人看到吗?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何律认为,像很多网友斥责的,往火锅里撒尿可能面临治安拘留或刑事追责,如果是摆拍造谣最高可判7年!海底捞已报警处理,涉事者可能面临三重法律责任!

第一,法律如何定性这种行为?

首先要看视频是真实的还是摆拍的。如果是真实的,涉事顾客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如果是摆拍的,发布者可能触犯损害商业信誉罪。

第一种情况

真实撒尿:最低拘留10天起步

如果视频内容属实,涉事男子行为可能构成:食品安全违法+寻衅滋事+污染食品罪: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本事件中,涉事男子往锅底撒尿属于"掺假掺杂"行为,情节没有上升到违法犯罪层面,监管部门可处10万以上罚款。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也就是说,涉事男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实施下流动作,可处10-15日拘留+1000元以下罚款。

并且,《刑法》第144条也明确,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因此,本事件中,若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传染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第二种情形

如果视频不是真实的,摆拍造谣:最高7年"缝纫机套餐"

如果是为博眼球编造视频:因为海底捞已经选择报警,并且要求追究法律责任,或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就是男子虚假拍摄,并且上传网络的,捏造虚假事实损害企业商誉,造成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处2年有期徒刑。

同时,《刑法》第293条也明确,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因此,涉事男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传播,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判7年。

第二,面对着这种棘手的情况,海底捞该怎么做?

海底捞的应对措施,比如报案是合理的,同时需要配合调查,保护现场证据。

第一步,立即封存监控:保存店内完整监控记录,防止关键证据灭失。

第二步,食品检验留样:对涉事锅底进行封存送检,固定生物检材证据。

第三步,起诉民事赔偿:根据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可要求涉事者赔偿商誉损失(如当天营业额下降、股票波动损失)。

第三,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怎么办

现场取证三步走:

立即用手机拍摄现场视频

保留消费小票和餐具编号

要求商家出具情况说明

及时报警别犹豫: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餐饮场所监控属于"视听资料证据",报警后警方有权调取。

身体不适速就医:留存医疗记录可作为后续索赔依据。

最后,这个事件给所有餐饮从业者和消费者都敲响警钟:火锅里加的应该是美味调料,不是"法律调料"!食品安全红线碰不得,网络造谣更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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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发何吕

简介:在点滴中学习法律,做法律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