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956年八一杂志上的两条消息

依依然想侃历史 2024-11-23 04:46:45
1955年、1956年八一杂志上的两条消息

作者北京瞧办主任

关于嚴防部隊在演習和实彈射击中發生事故的指示

各軍区、各軍种、兵种、各院校:

現將中共北京市委关于1955年打靶事故向中央的报告,轉發你們。駐京部隊在战術演習和实彈射击中一再發生流彈伤人,引起火灾及毁坏群众財產物資等事故。这些最重事件,已經在政治上造成極坏的影响。北京軍区与有关部門应將报告中所列举的事故認加以檢查,并采取施,以杜絕类似事件的繼續發生。

全國各地部隊在演習和实彈射击中均曾發生过損坏武器、伤亡軍民的事故,这說明各地部隊比較普遍的存在着思想麻痹、紀律不嚴的現象。因此,特再次通令:各級首長应嚴格部隊的管理教育和加强訓練中的組織工作,嚴防各种事故發生。对于已經發生的事故,应及时檢查,肅处理,幷总結經驗,以教育干部和部隊。

國防部

1956年2月1日

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1955年打靶事故的报告

中央:

据市公安局报告:1955年,駐京部隊和少数机关、团体、学校、厂礦企業等單位,在本市城、郊区共進行各种槍、炮实彈射击62起,战術演習9起,一般都注意到了靶場附近居民的安全。但也有个別單位由于思想麻痹,缺乏嚴密組織及射击人員的教育和具体指導,以致發生9起伤人和損坏群众財物的事故。7、8月間,丰台区駐軍6006部隊13支隊在該区周庄子鄕以南打靶时連續發生事故6起,8月14日1天即發生3起。其中較为嚴重的是:7月21日下午,流彈將在地里劳动的周庄子鄕郝家坟4号農民王海的左臂打伤;8月12日早晨,流彈飛入7里庄26号院内,由居民身边擦过(未伤),將農民王文平的4齒耙打坏;8月14日上午,流彈又飛入該院,將居民賈蘭芝的腿部打伤。

事故發生后,市公安局曾函請京津衛戍司令部通告所屬部隊打靶时必須保障群众的絕对安全。但最近坦克学校打粑时,又連續在京西礦区發生3起炮彈伤人,引起火灾的事故:10月5日上午,一枚炮彈落在梨元村石头上,彈皮將該村農民傅維龍打伤;12月12日下午2时,一枚炮彈落到大灰厂西山坡爆炸,引起10余畝山火,該山坡上有一藥庫,幸未引起爆炸,否則將造成嚴重的損失;12月14日上午8时許,落到石門营北村南面兩枚炮彈,爆炸了一枚。这些事故威脅着当地群众生命財產的安全,已經引起群众的不滿。

为了保障群众生命財產的安全,市公安局已經建議北京軍区,請其轉囑所轄部隊今后在打靶或演習前必須对靶場進行認眞檢查,健全靶場内部的安全設备,加强对射击人員的組織指導和安全敎育,以防意外事故繼續發生。

特此报告

中共北京市委

1956年1月26日

國务院重申“關於党、政、軍、羣負責人員视察、参观、休养或旅行時地方負責人不許接送、宴会和送礼的規定”的通知

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於1953年10月15日以(53)政秘字第227号命令頒發 “關於党、政、軍、羣負責人員視察、参观、休养、旅行時,地方負責人不許接送、宴会和送礼的规定” 以後,各地、各部門对上項規定一般是認真执行的,但是也有少數地方和部門近來对此注意不够,有鬆懈表現。今後隨着國家建設事業的發展和工作的需要,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員和各級國家机關的負責人前往各地視察、参观,將成为經常的活動。为了進一步貫徹执行上述规定,厲行節約,發揚艰苦樸素的优良作風,以便集中力量進行社会主义建設,保证第一个五年計劃的勝利完成,現在再重申前令,务希切实遵照执行。

一、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会以及軍隊、党派、团体各系統的任何負責人員,凡是到各地视察、参观、休养或旅行的,当地負責人員一律不許接送、宴会和送礼。

二、各系統的負責人員抵達各地後,除因視察工作需要当地有關人員陪同前往外,一般参观遊覽可由招待人員引導,無需当地負責人員陪伴;如果要参观当地工礦、企業、農場、学校等建設的時候,也必須取得有關方面的同意,並且以不妨碍生產和工作为原則。

三、一般華侨、少數民族的参覌团体來往各地必須接送的時候,应当由主管部門負责办理,不得隨意動員工人、学生或羣众欢迎、欢送,組織報告会和参覌不可过於頻繁;招待佈置也应力求簡單樸素,不得鋪張。

四、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統的負責人員或華侨、少數民族領袖人物和团体來往各地需要当地負責人員接送或組織羣众欢迎、欢送的時候,从中央前往各地的,由各主管部門報請國务院批准执行。後另行通知;从省(市)前往各地的,由省(市)人民委員会参照中央的通知規定办法告知地方

總 理 周恩來

1955年11月19日

文章来自公众号北京瞧办主任,鸣谢!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