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患者放弃住院,回家后自杀身亡,家属向医院索赔53万丨医法汇

医法汇 2022-07-22 09:21:58

作者: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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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患者鹿先生(29岁)因“半月以来心情不好,有轻生想法”,由其母亲和哥哥陪同至市精神专科医院(以下简称市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抑郁状态,建议住院。随后,其哥哥在《非自愿住院治疗入院知情同意书》《非自愿住院治疗入院告知书》签字,同意鹿先生接受非自愿住院治疗,并于当日下午缴纳了住院押金,办理了住院手续。在其母亲和哥哥陪同患者进入住院区域后,因对封闭式住院环境和住院治疗方式产生疑虑,三人决定放弃住院,并于当日下午3点左右办理了住院押金退费手续,离开了医院。次日晚7时,患者在家中自杀身亡。

患者家属认为因市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起诉要求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3万余元。

法院审理

患方诉称,患者哥哥并非患者的监护人,其签字不对患者本人及其母亲发生法律效力;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医生没有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自愿住院”与“非自愿住院”的区别以及适用的条件,在患方办理不入院手续后,医方也未告知家属关于患者如何看护,造成家属对患者病情的轻视,导致悲剧发生。

医方辩称,入院知情同意书和告知书均已载明病情符合“非自愿入院治疗”的情况,且患者患者哥哥作为成年近亲属,其作为监护人在上述材料上签字并无不当,且在多名家属在场时具体由哪一位家属签字系由家属自行决定;患者的情形属于应当入住封闭式病房的情况,放弃住院后,随行护士按常规已经口头提示患者及家属关于不入院的相应风险。

一审法院认为,患者哥哥在相应的告知书中签字证明患方对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及相应后果已经知悉,医院在患者住院之前,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告知义务。患者及其家属放弃入院治疗,患者回家后自杀死亡,患方应承担较大责任。市医院在患者放弃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没有按照规定由执业医师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并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虽然医院在庭审中陈述由随行护士进行了口头告知,但患方不予认可,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市医院存在一定的过错,酌定其对患者的死亡承担20%责任,判决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31万余元。

医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简析

本案系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而承担责任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是法定强制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而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治疗等,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有所不同。

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以及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偏见,近年来精神类患者院内外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的医疗纠纷也是愈来愈多。故此医疗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告知义务的全面履行则显得尤为重要。

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当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时,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由此,医疗机构的知情同意主体是患者的监护人而非近亲属,但是成年的精神障碍患者只有在通过法定程序后才存在监护人。本案中,患者未经法定程序,在没有监护人的前提下,其近亲属均有知情同意权,其哥哥签字并无不当,因此患方认为“患者的哥哥并非监护人,其签字不对患者的父母发生法律效力”的主张未获法院支持。

我国法律针对精神障碍的患者,对医疗机构规定了更严谨的告知义务。即对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医疗机构认为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其所规定的履行告知的义务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内的执业医师,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的“医务人员“有所不同,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但是医务人员≠执业医师。故此在本案中,医院辩称“随行护士按常规已经口头提示患者及家属关于不入院的相应风险”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本案中的市医院不但没有执业医师对患者进行告知,也没有书面的病历告知记载,因此被法院认定存在过错。

从本案我们也可以看出,医疗机构在履行告知义务时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即患者有多个近亲属在现场时,该向谁告知并取得明确同意?笔者认为,作为医疗机构应当提前告知患者做好治疗期间的授权委托手续,以优先告知患者本人为原则,患者本人的知情同意权大于一切;在不能或不宜向患者本人说明病情时,告知有授权的近亲属,即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的近亲属,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从而规避法律风险。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0 阅读:6282
评论列表
  • 2022-07-22 13:05

    不要脸的一家人,敲诈讹人有一套,讼棍帮忙乱医疗,未来医生没人干。

    紫薇具现 回复:
    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零度♂感覺 回复:
    没人干是不可能的,很多外行觉得这行业收益高,干过的人才知道,中国真么多人,干过这行的不干了,没干过的争着干
  • 2022-07-22 12:47

    谁死谁有理!!死的时候就去医院,死掉就告医院,没有白死的[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这扯淡的医疗环境,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秋水共长天一色 回复:
    听朋友说过,十多年前,有一小伙触电死亡(没错,已经死了),工友送到医院后走完常规流程后,家属就来了,他妈妈就直接跟医院说,儿子不能白死,医院必须赔钱才行,医院为了熄火宁人,赔了三万多[笑着哭]
    倔倔王 回复:
    一线医院工作人员,真的好悲催。
  • 2022-07-22 10:33

    扯谈!!!

    纯天然山茶油 回复:
    还抽赢了
  • 2022-07-25 19:06

    这么说吧,患者告医院,医生写病历再认真,都能给你挑错。不管医院和大夫有没有错,一个你能告知明白,你没有安抚患者情绪,尽到告知义务就留得罚。这年头告医院真的挺好告的,最后多少得赔点。最好玩的是你就算把不做手术不住院的后果告诉他了,他当时也不一定认真听了,你掰开了揉碎了给他上四十五分钟课,他最后还能说你没告诉他,没说明白。应该让患者和大夫都开着录音机,录下来,省着他们说你没说。

    用户10xxx13 回复:
    就算病历写的再好,一个标点符号错了那也是错。还是要赔钱
  • Jack 21
    2022-07-22 12:57

    这年头只要死人哪里都能讹到钱!

  • 建领 18
    2022-07-23 22:59

    现在很理解医生多做检查,不做签字,真的关键时候保护医生,但最终所有的患者吃亏

    小柴胡汤 回复:
    保护医生就是保护患者。如果医生都保护不了。病人看病,更惨。
  • 蓝翼 18
    2022-07-24 01:33

    额~知情同意书真的要变成一本书了,签字也要有全家亲戚朋友全部人的签字才行.........

  • 2022-07-22 14:08

    太棒了,弃医进度+1[得瑟]

  • 2022-07-23 10:45

    典型的谁死谁有理!这个歪风必须得到整治!!!…

    冬宝 回复:
    歪风就是判决助长的
  • 2022-07-22 19:14

    真是扯蛋。。。没得么意思,以后老了不想活了,就去医院去一趟,挣点钱花花[得瑟][笑着哭]

    cs000cool 回复:
    此种大法甚好[点赞]
  • 2022-07-24 06:51

    只要你进过医院然后死了都能讹到医院,就算有极少例是判医院无责,但也得人道主义赔偿[笑着哭]

  • 紫星 10
    2022-07-23 07:34

    以后医疗黑名单,这些人还有帮医闹的律师媒体一律拒诊

    JerryZENG 回复:
    拒诊?不存在的,而且医疗黑名单是建立不起来的,既使建起来,你还是得给他看病,这就是现实
    yasng06 回复:
    恶人哪里都有,关键是判决才是起决定作用的,[吃瓜]
  • 2022-07-27 02:30

    别说我多想,确定不是故意带回家让他有机会自杀的么,或是这个人本就是精神有问题,已经不是压抑症了,这样死还能得到赔偿还能解决麻烦。小说里的情节现实是不是就不知道了

  • 2022-07-27 11:10

    这样以后办出入院手续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就像教育一样,只要闹学校,学校肯定有责任,只会把材料越搞越多

  • 2022-07-28 18:04

    整个社会都会为他们买单,他们得了这一点钱,整个社会损失不知道几万倍

  • 2022-07-27 08:47

    先罚直系亲属监护人53万,烧给亡者

  • 2022-07-26 16:49

    又一案例告诉你,万事皆可讹

  • 2022-07-23 14:23

    卧槽,这都能判医院31万罚款?葫芦

  • 2022-07-24 10:36

    这医院也难做啊,那么多病人,根本忙不过来,患者还要求这么高。

  • 2022-07-24 11:00

    医院应该告他们敲诈

  • 2022-07-22 15:36

    爱赔不赔,公立医院是国有资产,爱给谁给谁去

    用户15xxx66 回复:
    你是这不了解情况,扣科室的钱的,个人至少出30%以上。
    众里寻他千百度 回复:
    公立医院的医生,哪有那么容易就跳槽的,多少人想进去呢,
  • 2022-07-23 13:35

    神奇的地方[点赞]

    天涯 回复:
    国度……
  • 2022-07-27 07:36

    我现在也是中度抑郁症,估计我最后的结局也会跟他一样,

  • 2022-07-27 12:17

    以后住院,来医院办手续,千万别再怪医院各种手续繁琐,各种签字

  • 2022-07-26 22:10

    打死这群讼棍

  • 2022-07-26 22:08

    又是这个讼棍集团

  • 2022-07-22 22:24

    这可能就是一场阴谋

  • star 2
    2022-07-22 22:23

    不学医不就好了,

  • 2022-07-23 19:30

    能讹就讹,万一讹成呢?[得瑟]

  • 2022-07-24 10:46

    索赔53万,负20%的责任判赔31万,这是怎么算出来的?

  • 2022-07-26 19:01

    原来这也可以啊!又是一个谁死谁有理的判决![汗][汗]

  • 2022-07-23 23:24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2022-07-27 09:25

    反正不管怎么做,只要病人告,就会判赔钱

  • 2022-07-28 09:52

    这个告知就是耍流氓,沟通到床上都不一定明白。全凭主观上人一张嘴,怎么说不行。

  • 2022-07-26 20:45

    这都能讹到

  • 2022-07-29 09:30

    放弃住院户都退了哪里来的住院病历,写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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