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两次登录医生账号开展诊疗活动,胎死腹中后患者向医院索赔48万丨医法汇医疗律师

医法汇 2022-07-28 09:55:03

作者: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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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患者艾女士(29岁)怀孕34+周,因宫缩强烈且无食欲,感觉身体不适到市妇保院妇产科门诊就诊,护士刘某接诊。艾女士说明其身体情况后,护士刘某登录该院王医生的账号为患者开具了B超、血液检查、胎心监测检查申请单,检查结果未显示异常,护士刘某嘱咐艾女士购买保胎灵服用。艾女士服用保胎灵后,身体不适情况未见好转,4天后出现下体出血、腰部疼痛、牙龈出血等情况,再次到市妇保院诊治,接诊人员依旧是护士刘某,其再次登录王医生的账号为艾女士开具胎心监测和血液检查申请单,艾女士检查完上述项目后,护士刘某嘱咐患者继续服用保胎灵。

2天后,患者仍然感觉身体不适,前往市医院治疗,途中艾女士下体大出血,入院诊断为胎盘早剥、疤痕子宫、死胎、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当天即娩出一死胎。5天后因病情严重转入省医院ICU继续治疗,被诊断为重症急性胰腺炎、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死胎引产术后、产后大出血、重症肺炎、双侧胸腔积液、感染性休克、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之后,艾女士向市卫健局投诉,市卫健局回复:刘某是市妇保院护理部主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但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其登录他人账号为患者两次开具相关检查申请单,属于违规行为。患者认为,刘某没有行医资格,冒充医生误诊、漏诊直接造成病情加重,错过及时治疗时机,出现早产、死胎、入重症监护室抢救等后果,起诉要求市妇保院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

法院审理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对被鉴定人的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与被鉴定人目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因素。患者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认为刘某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两次出现严重的误诊,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其患有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最终出现胎盘剥离子宫,胎死腹中。鉴定意见忽略了医务人员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存在误诊的行为,过错参与度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况,向一审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医方辩称,鉴定意见认定事实清楚,鉴定程序合法合规,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是客观公正的。另外,医方辩称死胎不应支持丧葬费的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患方申请重新鉴定,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异议理由成立,不予准许。患者怀孕34周+娩出的死婴,患者可依法对胎儿的尸体进行安葬,丧葬费予以支持。医疗费根据民法“填平”原则,医疗费损失应扣减医保报销部分的费用,依据鉴定意见酌定市妇保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市妇保院赔偿患者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患者不服,认为医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医疗费不应“填平”原则,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即使患者获得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也是其获得的社会保险待遇,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此而减轻或者免除,患者的医疗费不应剔除医保报销部分,该上诉部分予以支持,改判市妇保赔偿患者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简析

医疗行业是关系到每一个人身体健康的专家型职业,为保障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国对医师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实践中,类似本案中护士私自登录医生系统开展诊疗活动或者开具处方等事件曾多次发生,厦门日报曾报道“护士冒用医生账号登录开药”引起热议,医院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成当事人书面检讨,对当事人扣除当月奖金等处罚。

随着健康中国行动多方联动稳步推进以及多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行医行为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处罚。对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除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会给予取消评优评职资格、扣发绩效工资、解除聘用合同、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甚至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亦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的护士并无执业医师资格,其私自登录医生系统开展诊疗活动,虽然对外的民事责任由市妇保院承担,但是其作为专业的医务人员,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市妇保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法向护士进行追偿。除此之外,该护士还将面临严肃的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面临刑事处罚。

关于死胎如何处理的问题。依据规定,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由此,对于没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家属有权进行安葬,因此法院支持了丧葬费的诉讼请求,但由于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死胎并不适用于死亡赔偿金的相关规定。

患者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是医疗管理的核心,也是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护士能多次随意登录医生的账号暴露出该医疗机构在管理上存在重大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当健全医院管理制度,以患者为中心,尊重生命、维护健康,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安全。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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