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10月8日,保利发展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上交所受理的公告。
保利发展于公告日收到上交所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31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据悉,保利发展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500.00万张(含本数);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95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保利发展控股股东保利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与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保利发展股东。
保利发展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