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这几天大家都看到了大连的新闻,一个10岁的女孩被13岁蔡某某杀害,但依据《刑法》规定,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痛心之余,我相信不少朋友跟我一样,都觉得法律是不是对这些犯罪的年轻人“过度保护”了。同时,也担心仅仅是收容教养能不能真正改变像“蔡某某”一样的“熊孩子”。
在法律之上还有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和道德,因此法律是所有人行为的底线,规范着大家的生活。虽然我不是法律从业者,但是我也知道法律在设立的时候,除了考虑对犯罪的处罚,还要考虑如何劝人向善,给人在犯罪前、犯罪时和犯罪后改过自新的机会。比如说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理。现在大家诟病比较多的,对人口贩卖量刑过轻的问题,其实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从这个方面考虑,避免因为量刑过重造成人贩子故意杀害拐卖的儿童。
即使这件事能够推动完善法律,但是修改法律终归是漫长的。首先,修改法律需要大多数人的同意。其次,修改法律还要符合前面所说的原则。再次,就算是大家都呼吁或者同意修改法律,修改法律的流程也很漫长。最后,假如说从14岁修改到12岁,那么接下来怎么处理11岁的“罪犯”。所以对于完善法律,我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我认为,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改进我们的普法教育。
1.“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这句话就不该出现在孩子的课本上
对于法律而言,简单来说上面的条文可以简单归类为权利和义务两大类。以最直观的理解,每个人都应当知道法律上拥有什么权利,才能利用好自己的权利,这个是没有问题的,特别是对妇女、儿童、军人家属的权利更是如此。而且他们更好的行使这些权利,有助于社会更好的运作。
但是在这些权利当中,“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权利,我们是真的希望未成人年来用吗?未成年人来用这个权利真的对社会有任何帮助吗?我觉得答案可能需要重新审视一下了,至少我们并不希望未成年人使用这个权利。
然而,实际却是另一种情况,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年纪大的孩子残忍地杀害比自己年纪小的孩子,甚至还有年纪大的孩子联合起来杀害学校里的老师。同时,青少年团体犯罪数量也不容乐观。当然,最可怕的是,这些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不仅毫无悔意,还明目张胆地说“14岁以下不用坐牢”。
因此,要说“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与青少年犯罪率毫无关联,我是不相信的。我大概回忆了一下,我印象中一上初中没多久,在政治课本上讲到刑事责任的时候,我就学到了“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那个时候我大概也就11-12岁的样子。也就是说,在这个什么都不太懂的年纪,如果自己生了点坏心眼(反社会人格更可怕),或者是有什么“社会大哥”教唆一下,那可是真够危险的。
所以我个人建议,修改法律费时费力并且重口难调,为什么我们不能改进一下我们的普法教育,让孩子们更多地知道犯罪应当承受哪些后果,给他们更多的警示。而不应该在学校里就告诉他们,还不到14岁,即使你们犯错了,也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样的教育方式,究竟是什么效果,我看值得反思!
2.能不能给孩子们多上一点经济法的内容
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而且经济发展的很快,但是总感觉对孩子们在经济方面的普法并不到位,甚至对大人们的普法也不到位。我就举几个大家日常生活中可能碰到的情况,我相信很多“大朋友”们肯定有不知道的。
情况1:借钱给亲戚,借条怎么写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借条上如果没有约定利息,那么要不要支付利息?如果要支付利息,要按什么利率支付利息?
情况2:借钱给亲戚,借条上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过了约定的时间亲戚还没有还,那么逾期的这段时间要不要支付利息?如果要支付利息,要按什么利率支付利息?
情况3:借钱给亲戚,什么范围内的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范围内的利率是不合法的?能不能约定按照复利计息?
情况4:在外租了一套房子,出租之后还在租约之内房东把房子卖了,新房东要赶走租户,租户能不能继续住?如果能继续住房租交给谁?
情况5:在外租了一套房子,出租前房东办理了抵押贷款。在租期内,房东换不起贷款了,房子要被银行收走,银行要赶走租户,租户能不能继续住?如果能继续住房租交给谁?
情况6:投资P2P“暴雷”了,应该向哪里报案?能不能将对方平台的性质定性为“非法集资”?需要满足什么标准?
答案我就不列了,大家上网搜一搜就能知道。我相信,如果不是法律从业的,100%都能答对的朋友绝对是少数。但是这些事情(比如说前面的亲戚之间借款),是日常生活中非常容易遇到的。反而这些事情,普法的程度远远不够。
比如说前段时间,不少长租公寓暴雷,许多租户都“被贷款”了。这就反映出普通人对于经济方面的法律、合同方面的法律,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还没有很好的概念。我觉得这些内容才更应该放到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里面。
3.建议给青少年普法这件事要明确责任,而不是考试了事
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花朵,普法这件事情国家历来非常重视。从我上学起,不论是“社会课”“政治课”“德育课”都在给我普法。但是在巨大的考试压力面前,这些有的就不得不让位了,许多学到的法律也就是期末“无关紧要”的考试一下就算过去了。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我们不希望再出现一个蔡某某或者其他类似的案件,这其中,普法教育应当也必须要发挥出足够的作用。能不能考虑明确学校和家长们普法教育的责任呢?这样一来,也好约束约束一味放松“熊孩子”的家长们。
我们要求不多,不要求他们卖房赔钱,不要他们龌蹉的赔偿,我们就要求这小畜生死刑就够了。至于经济赔偿我们众筹给女孩家属,我出20
正因为那小畜牲懂法,才有的胆子杀人,因为他知道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