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致贤五十年创作杂谈||此求不应

宇瑜阅览生活 2025-02-16 13:22:37

 此求不应

  高致贤

  一般来说,凡有读者要求读我的单篇拙作的电子版,我就有求必应。然而,此次我却违反常规:此求不应!何也?简而言之,用非吾写作之初衷!

  在一次天南地北的亲友闲聊中,无意间提到家谱能不能卖和收集编排前人已经出版过的作品集结出版时,叫“编著”妥不妥等一些问题时。我说对这些问题我曾经发表过“不能出卖祖宗”、用“著”不妥的杂文,他说没有看到,我说都发在我的空间里的。他急着要我重新发给他。这要发也不费力,但是,我觉得他好像是要用我的杂文去作为攻击别人的“子弹”,于是,我就不发给他了!为什么呢?

  须知,我的杂文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旨在阐明某种观点,绝不是针对哪个自然人。至于有些对号入座者,那是他们的志愿和权利,我管不了!如果谁要用我的杂文作为子弹去攻击别人,我是不会提供的。当然,不提供也阻挡不了别人用我的杂文去做子弹,因为我的杂文已经公开发表于媒体,读者就可以看到,适合他们应用的,他们就可以“各取所需”,例如有人要用原子弹去伤害无辜百姓,那研制原子弹的专家就控制不了了!

  对于我的文章有求必应,那要求必定是符合我的写作初衷的要求。有被商家用于商业广告的,我可以追究他们侵犯版权,他们用去攻击别人,那我就管不了了。不过,一旦发现有这种意图的人给我要文章,我是一定不会给的。朋友,此种求书我不答应,请别多心!

  2015.8.17.于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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