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91:律师跟法官熟有用吗?

张开评论 2024-05-14 09:00:39

经常有当事人问我,跟当地法官熟不熟?言外之意是想通过律师与法官的私人关系寻求倾向性的判决,甚至希望法官突破底线为己方争取利益。在我看来,律师与法官私交密切,对于当事人有利有弊,不能迷信关系,也不能忽视关系,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诉求来进行判断。

办理一般的案件,律师办案不需要与法官熟悉。大多数案件考验的是律师的办案经验、业务能力水平、与当事人沟通的耐心细致程度。如果律师在一个案件中提出的请求合理、陈述的事实清楚、列举的证据充分、援引的法条准确、庭审发言简明扼要,即使面对一个陌生的法官,也没有理由败诉。有些当事人希望通过关系获得突破底线的特殊照顾,这种情况不能说没有,但对于法官来说,枉法裁判风险巨大,为了仨瓜俩枣火中取栗,实在不划算。

那么律师与法官关系好,有没有用呢?法官和律师不是孤立的个体,每个律师在法院都有自己的人脉关系。我曾经在本地一个区级法院工作多年,当初一起租房、一起坐火车、一起出门远行的那批同事也早就成为了员额法官。从我的角度来看,不会为了丁点利益寻求他们枉法裁判,但日常办案中确实方方面面都感受到了方便。

在一些案件中,有关系能进展得更加顺利。一些法律没有规定的灰色地带,与法官熟悉的好处就体现了出来。比如,在群体性纠纷案件中(延期交房、商场退租),往往不适用立案登记制,而是需要提前向法院登记信息,等待统一的立案安排。如果律师与法官熟悉,往往能争取到先立案的优先顺序,尽早的拿到赔偿,后起诉的人再申请执行时可能已经拿不到钱了。此外,与法官熟悉可能沟通的更顺畅,有时候我们给法官打座机电话总是无人接听,如果有法官的手机,联系起来就会更方便。还有的时候,面对复杂的案子,与法官熟悉的律师可以在起诉前提前沟通,有把握之后再行立案,避免浪费精力和时间。

我们也需要注意,与法官联系过于密切的律师,有可能牺牲当事人的利益换取交往的筹码。经常有当事人抱怨,自己的律师和法官站在一起,忽悠自己接受明显吃亏的调解意见,或者忽悠自己撤诉。这就是聘请本地律师的弊端之一。本地律师经常在同一个法院开庭,为了避免法官掣肘,有时会在原则面前选择妥协。当然,请外地律师虽然能避免这一点,但会支出额外的差旅费,增加诉讼成本,面临着沟通不及时的问题。

和法官熟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沟通、推动工作,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找关系走后门,选择律师首先还是要看业务水平、办案经验、耐心程度。在此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案件特点决定是否选择跟法官熟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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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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