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场上,跳交际舞的男女双方,男进则女退,女进则男退,如果有一方进而另一让不知“避让”,就会出现“踩脚”现象。
同样,书法中,也需有“避让”,否则会出现笔画“顶牛”现象,失去了整体的和谐美。
一、什么是“避让”?

所谓“避让”,就是指通过点画间相互逊让,以求单字结构或整篇章法的匀称协调。清戈守智《汉溪书法通解》中云:“事有相让,则能者展长。地有相让,则要处得势。相让者,让高就卑、让宽就窄、让险就易也。然亦须有相助之意为善。”书法史中所谓的“担夫争道”,揭示的即是“避让”之理。
二、避让类型
清刘熙载《艺概》说:“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大如一行或几行,一帖及数帖,皆须有相避相形,相呼应之妙。”
1.一字之内的“避让”,即结字中的“避让”。
主要指某些笔画或部件,通过缩短、缩小,改变方向、位置,来避免与其他笔画或部件之间产生冲撞。通过避让,腾挪出一定的空间,以达到整体结构的和谐。例如,王铎《自书石湖等五首》中的“村”字,通过缩小左边的“木”字旁而给右边的“寸”字让出位置。

而沈尹默《景宁杂诗》中的“村”则与之相反,而是通过缩小右边的“寸”给左边的“木”字旁让出空间。

2.一字之外的“避让”,即章法中的“避让”。
在安排整幅作品的章法时,也要注意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相避相让,以收到整幅作品的和谐。
例如,斗方作品《坐看云起》中的“看”字一撇,写得很节制,就是为了“避让”左边的“起”字之走之底那长长的一笔。此处若不“避让”,势必形成针锋相对的违和感。

再如中堂《刘熙载<艺概>》中左侧末行中间部分“者孰能止于至善”几字写得小,占地比较少,其目的就是“避让”右边的墨浓字大的“愈远非神”四字。这四字是“书眼”,需要重点突出,因此需让它步,低它一头。

三、避让的作用
避让,是书法艺术中的谦和之美。
不论是结字中的“避让”,还是章法中的“避让”,都能产生一种节制力,一种亲和力,一种依存感,一种整体感,一种和谐之美,一种谦和之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