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9:同为灭吴功臣,一人成为文财神,另一人自杀身亡

婵道评文化 2024-04-26 03:22:41

导语: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zhuī)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本章内容比较好理解,但从历史看,开国良臣没有几个能善终的,杯酒释兵权的下场还算好,大多都成为阶下囚。观史得知,知易行难,人性终抵不过天道。

一、简单解释本章

手持杯子往里倒开水,水满则溢,就会被烫到手,快满的时候就要停。(持:拿。已:停止)。

用铁锤捶打使其尖锐,锐不可久,锋利的地方不会一直锋锐。

金玉都是好东西,如果一个人把金玉都收藏起来,堂屋都满了,金玉是会发光的,当满的到处都是,自然会引来觊觎的盗贼,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比如盗墓贼,皇陵总是会引起注意,为什么?陪葬品丰厚,价值连城。你活着的时候,可能暂时保住,你死了,还是守不住。

富贵不是罪,骄是罪。骄是主动的,是个人情绪的表达。“我爸是李刚”、“坑爹坑干爹坑爷爷”等这些都是骄的写照。骄会让人在交往的时候,将自己摆在上位,第8章“与善仁”是上善,而骄是下下策,会给自己埋下祸患。

日中则昃,月盈则亏,这是自然规律。事业已遂,力量至极,则引身退后,这是自觉遵循自然规律。知进而不知退者,祸必及身。世间伟人,一旦达到事业的顶峰,完成其历史使命,就应该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效法自然,主动地退位让贤。“功遂身退”是主动的、积极的。

二、范蠡挂印而去,三散家财,被人们称为“文财神”

1.离楚辅越。范蠡出身贫贱,但博学多才、文武双全。与楚宛令文种相识、相交甚深。青年时期的范蠡,心怀大志,因不满当时楚国政治黑暗,与文种而一起投奔越国,辅佐越国勾践。

2.挂印而去。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践攻破吴国都城,吴王夫差自尽,吴国被灭。庆功仪式上,范蠡被加官进爵。隔日,范蠡换一身布衣去见勾践,当面请辞,勾践以范蠡离开就杀掉他的妻儿相威胁,范离去。隔日,范蠡挂印携家眷而去。

3.三散家财。范蠡艰苦创业,三次经商成巨富,三散家财。后定居于宋国陶丘,自号“陶朱公”。他广散钱财救济贫民且淡泊名利的商人形象,以及巨大的经商思想理论的影响力,逐渐被后世尊之为财神、商圣、商祖。

三、文种自恃功高,不听劝告,终自杀身亡

文种是春秋末期著名的谋略家,和范蠡交好,同为越王勾践的谋臣,为勾践最终打败吴王夫差立下赫赫功劳。灭吴后,自恃功高,坦然接受了越王的封赏。

《史记·越世家》: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享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

范蠡在离去以后,给文种留下了著名的“狡兔死,走狗烹”的名言,但文种舍不得高官厚禄,仍然留在了越国当丞相,且与勾践不和,称病不朝。

在要和平还是要称霸的战略方针上,主张养民的文种与勾践又发生了最为激烈的冲突!当勾践以夫差赐死了伍子胥的同样方法赐文种死时,文种仍“执迷不悟”。某种程度上说,文种之死无法避免!

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九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六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

最终,文种在勾践的逼迫下,自杀身亡。

结语

当酒杯倒满了,你会继续倒酒吗?

当戏结束了,你会继续留在台上吗?

当宴席散场了,你会继续留在餐桌上吗?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规律不变,新旧转换、阴阳交替是永恒不变的旋律。功成名就,急流勇退,这是符合天道的。

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有多少人能做到功成身退呢?或许,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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