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ST 节能,000820)在2022年4月2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触及退市相关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12,000万元至14,000万元,扣除与主 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11,500万元至 13,5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75,000万元至220,000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406万元至939万元。
即便神雾节能(*ST 节能,000820)最终被终止上市,对于投资者索赔来说也不会有太大影响。此前神雾节能(*ST节能,000820)因2016、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广西景昇隆项目在收入、成本、利润方面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于2021年12月3日被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取消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索赔时效也发生变化。在此提醒,于2020年11月19日之前买入神雾节能(*ST节能,000820)股票,且于2020年11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拥有神雾节能(*ST节能,00082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应抓紧机会参与索赔,错过将不再享有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