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林重,002535)在2022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和郭现生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现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未按规定及时在2020年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郭现生所控的公司提供资金,且该笔资金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或授权程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郭现生和崔普县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470万元。
这并不是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第一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此前也因此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投资者已开始了民事索赔诉讼且已有胜诉判决。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两次被处罚/拟处罚公告内容,投资者索赔条件扩大,初步确定为:(1)于2018年4月3日到2019年11月22日之间买入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股票,并在2019年11月22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2)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买入林州重机(*ST林重,002535)股票,并在2021年11月15日以后因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