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 凯瑞,002072)在2022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凯瑞德(*ST 凯瑞,002072)因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触及退市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1月18日晚,凯瑞德(*ST凯瑞,002072)公告称于2019年11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6月18日晚,凯瑞德(*ST凯瑞,002072)再次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且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凯瑞德(*ST凯瑞,002072)首次被行政处罚的索赔时效已接近尾声,还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可尽快报名。结合两次行政处罚公告,依据法院判决,凡符合在2015年8月28日到2017年12月20日期间购买凯瑞德股票,并于2017年12月21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或者是在2014年12月3日到2016年10月31日之间购买凯瑞德,且在2016年11月1日以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尽快参与诉讼,为自己挽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