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宽二长三。一边是门,一边是窗。在书房里,我必须是背部靠书柜,面对白墙。
书房没做太多的修饰,只在正面白墙之上,高高地挂着一副佐叔的书法作品,那是佐叔专门为我写的《春日》。当年,佐叔送我这幅作品饱含有深意。
我特意地将那副作品挂出正常的高度,只有仰视时才能看到。这也是便于我在书房偷懒时,看到这幅作品,心里顿生高山仰止之感,以此激励自己不可懈怠。
桌子不大,上面码放的非常杂乱,拿在手里的书,随手一放,假如老婆不定期整理,这些书可能就在桌上生根了。
桌子上只要能摊开电脑,胳膊能架在桌沿上,我几乎没有了太多讲究。假如说有的话,那就是我的电脑侧前方一定有一本摊开的字帖。离开电脑的时候,我会瞄一眼字帖,换换脑子,换个思维。
虽然字一直写不好,可我还是喜欢看出古人在书写中的笔意,这是我一直欠缺的见识。听书法家说,笔走龙蛇的时候,一定是笔尖在纸面上按压,然后是摩擦着前行,笔力就是在按压和摩擦中达到一种艺术上的美。
从写字的摩擦中,突然发现了自己写作的欠缺,那就是跟码字一样,我喜欢平铺直叙,这样也就难以体现作品的劲道。
当代作家中,我非常喜欢刘震云的语言表达,即便是最平常的一句话,他一定能用非常有张力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也是他能写出《一句顶一万句》这样的文学作品。“一句顶一万句”是一句熟语,好像只有在刘震云的笔下,这句熟语才有最准确的意义。
记得他说过写《一句顶一万句》的动愿,他的发小到北京来向他倾诉,他要杀死自己的老婆,原因是老婆对他不忠。可之前,作家一直羡慕自己的发小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且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最后,发小没有杀死老婆,而是变成了一个“思想者”,他问作家,一个跟他相濡以沫几十年的女人,那是因为别人对她说了一句什么动情的话,让她放弃了对家庭的忠贞。
就这么一个小故事,就这么一个思考,读者一下子就能体悟到,《一句顶一万句》一定值得一读,可即便你真的读完了,你也许都找不到这句话。这就是一个作家的表达能力。
就在刚才,我读了迅哥的《皖河散记》,里面摘选了五篇关于家乡的文字,读后让我感觉,迅哥也是擅长笔尖摩擦写作的。比如油菜花那一篇,先前写油菜花上面有无数的蜜蜂和蝴蝶翻飞。我记得油菜花季是有蜜蜂的,是否有蝴蝶我真想不起来,可在一阵春雨之后,黄花遍地,像折了翅膀的蝴蝶,这个映射真的非常好。
还有就是记录油坊的场景,我可能会直接记录和叙述油坊,可他说,油坊在远远的镇子上,就这一句话,我就感觉到了后面他该是什么样的笔法。油坊的场景和人是断片的,可阅读起来一点也感觉不到不连续,那就是因为,他把握了读者阅读的习惯,没有人愿意听作者的絮叨。也许,这就是摩擦后产生的精炼吧。
记得当年把《一乡一世界》的书稿交给编辑的时候,我问编辑稿件的质量,原本想听到编辑狠狠地夸我的笔力,可她的答案不是,她说我有自己的风格,不像很多作家笔法的传统。那时候,其实我还是不了解自己的风格的。
也许平铺直叙就是一种风格呢?这个真的说不好,汪曾祺的散文就是平铺直叙,不会刻意制造摩擦的。再回忆当年读过的桐城派的散文,好像也是直接叙事的,可我怎么也感觉到其中的好呢?
也许写作像书法一样,制造摩擦和平铺直叙,也许就是两种风格,就像行书和正书,当然,行书也有逆录,也有摩擦,但这不是行笔的主流。只要是文学创作,就不可能没有摩擦,关键看,一擦到底,还是适度以摩擦来增加文字的劲道,这也是个课题。
关于书法,先前我有一个结论,除非书法大家,一般的书法者可能都只擅长一种书体,有人擅长行书,有人擅长楷书,这可能是天性决定的,而跟具体人的水平没有关系。这个理论也可以延伸到写作,每个人可能都有属于自己的表达习惯,要是各种表达方式融会贯通那是天才的作家,大多数人可能都只擅长其中的一二,这是符合逻辑的。
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看似书法家一样就是按下笔尖,其实,他的每一笔画是经过认真思考的,每个表达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