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话题“安徽60岁老人产下6斤女婴”引发网民关注。灵璧县公安局组织治安部门就网民关注的问题展开了调查。
经初查,2011年灵璧县下楼镇居民庄某香在外地务工期间,遇到一流浪智障女,后在一起生活。2017年,两人回到朝阳镇其女儿家共同生活。2021年12月21日,该智障女在灵璧县人民医院产一女。
灵璧县公安局的回复中,没有提及产妇的具体年龄。而根据之前媒体的报道,这名产妇的“丈夫”今年68岁,由于产妇的精神不太正常,身份证上的年龄也不准确,有的说其实只有43岁。
虽然这则新闻是以产妇高龄引发关注,但是现在看来,问题的严重性,远远超过关于高龄产女的猎奇,而是已经涉嫌拐骗妇女犯罪和强奸犯罪。该产妇的身份证,究竟是如何办到的,年龄何以不准确,可能同样涉及非法办证问题。
从公安部门初步调查的情况看,该产妇是个不幸在外流浪且存在精神疾病的残障人士,至于当时是不是真的在流浪,可能也存疑。
就像那些被拐骗的孩子都是有父母的,被拐骗的残障人士同样有家人,所谓“流浪”应该只是庄某香的片面说辞。但是无论如何,“遇到一流浪智障女,后在一起生活”的描述,是多有不妥的。
根据残疾程度不同,智力残障人士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遇到”,真实的含义近乎“骗走”,所谓“在一起生活”,真实的含义很可能是“非法拘禁”。
68岁的庄某香究竟是出于同情还是出于占便宜的心理,才接近并带走该智力残障女性?我们暂且不妄下判断。但是无论其主观意图为何,未经监护人同意(如果她事实上有监护人的话),擅自带走就已经涉嫌拐骗妇女犯罪了。
智力残障女性也没有性同意的能力,庄某香明知其存在精神疾病,却长期与其“共同生活”并导致怀孕,进而高龄产女(如果高龄属实),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
当地公安部门需要进一步调查的不只是该妇女的真实身份,而是很有必要对庄某香涉嫌拐骗妇女和强奸犯罪刑事立案。68岁再得一女,对庄某香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意外,但是对于保护残障人士权益而言,却是为法律所不容的严重侵犯。
一个猎奇吸睛的社会新闻,引发一桩让人瞠目的刑事案件,其实也牵出了当下对于残障人士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
我相信,庄某香带回一个残障妇女共同生活的事实,在当地应该不是什么秘密,但是包括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在内,竟没有人想到这其中可能涉及对残障人士权益的侵犯,没人关心这是不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就连“六旬老人产女”已经闹得满城风雨,当地公安机关在发布情况通报时,也没有提到刑事立案的只言片语,似乎这就只是一个普通的花边新闻。凡此种种,难说不是法治的悲哀。
法治建设在基层,仍旧任重道远。
作者简介:
舒圣祥,律师,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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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叫犯罪了。那么,没人管,冻死:饿死,或者是别的。那叫什么呢?法律应该是保护人的,对吗?
东西可以捡,人是不可以捡的
给小篇送过去,[笑着哭]
现在是有人愿意照顾,如果违法了,又找不到家人,现在要赶出去流浪?
无聊
那残障人士不能找老公了,你们这些无聊的人
这又与扶与不扶对上号了!宁可任其自生自灭,若有收留便涉嫌犯法(甚至是犯罪)。
有人愿意养她也算不错了。任其流浪街头倒是没有人犯罪,但是明白人都知道什么样的结果更好一些。
狗律师
现在六十多岁的女人还很骚的。
这算不错了!现在街上的疯子为什么罕见了?活体器官技术未发展前,可不是这样的。
精神病被抛弃基本就是这种结局
律师都是吃饱了饭,吃东家吃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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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道远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