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因太能吃被自助餐厅拉黑”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男子觉得自己没浪费,店家玩不起,歧视能吃的人。店内工作人员则称,康先生吃得太多了,一次得喝几十瓶豆奶,别人吃虾用盘装他是用盆装,边吃边直播,每次来店里都要亏几百块。
自助餐这种经营模式,站在经营者的视角,其实就是一桩让不太能吃的顾客,来补贴那些能吃的顾客的生意,具体到某个顾客可能是亏的,但只要人均成本低于人均收入,就能实现盈利。
之所以很多自助餐厅,开着开着就开不下去了,除了其他经营问题之外,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对消费人群的市场分析有误,招来的能吃的顾客,远远多于不太能吃的顾客,人均成本过高导致无利可图。
作为顾客,如果大家想着的,都是如何把餐厅吃亏,自助餐这种模式恐怕很难为继。现实中,自助餐厅之所以能够存在,说明大多数顾客并不是这样想,他们并不觉得让餐厅赚了钱,就是自己亏了;恰恰相反,自助餐厅不赚钱,人家何必还开呢?如果相比别的餐厅,同样的价格,在这里能吃的更好,那就是赚了,并不是要把自助餐厅吃亏本才叫赚。
像新闻中康先生那种夸张的吃法,能吃掉几斤的猪蹄、十几斤的虾和全部的羊肉串,不说自助餐厅肯定要亏本,其他同店吃饭的顾客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本来就是靠其他顾客补贴能吃的顾客,康先生这种夸张吃法,又反过来严重影响其他顾客的就餐体验,恐怕哪个商家也不会欢迎。
更何况,康先生边吃边直播,本身就不是纯粹的消费行为,而是具有经营行为的属性,商家拒绝,无可厚非。
有人认为,自助的理念,就是要让人家吃得随心所欲,商家没有权利选择顾客。有这种想法的人,潜意识中大概将商家当成了敌人。但现实世界显然并非如此,商家提供服务,消费者出钱获得服务,唯有共赢才能持续。
消费者如果总想把商家搞死,那肯定是对消费者权利的滥用,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凡是都要换个角度思考,不妨想想,要是你家店碰到这么个人,你愿意让他来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原则,就是不能搞强买强卖,对经营者如此,对消费者亦如此。
自助餐厅没有义务必须接待所有人,如果对方明摆着是来砸店的。只要交易没有达成,商家就有权利拒绝提供服务,而且,拒绝接待吃法夸张的顾客,并不涉及歧视问题,纯粹是为了持续经营考虑,这是商家“自救”的本能。
倘若康先生自身没有其他疾病,他那种过于夸张的吃法,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所谓“大胃王”直播。他的直播是否属于“大胃王”直播,他的夸张吃法是否建立在催吐的基础上,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光盘的假象下,并非一定不浪费。
市场经济中,任何人都要对自身行为负责,再小的个体也有信誉和品牌。在自助餐厅吃法夸张,哪怕没有催吐,至少也欠缺善意,被商家拉黑后,更应多多反思自身,而非指责商家玩不起。
这种人就要封杀,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