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都夷,活动在东汉之前的“夷种”,现四川西昌境内,与夜郎古滇国为同时代的“古国”。不过邛都社会形态较低,没形成“阶级”,暂且不能称之为“国”。
有一点可以确定,邛都历史很长,有独特的“大石文化”,即墓葬上喜欢用大型石头作材料,而且还是以“二次葬”的形式进行“群葬”。
邛人“大石文化”四川西南部有一种用大石头砌成建筑物,当地彝族称之为“房子”,这种“房子”其实是用大石板砌成的墓,经考古工作者调查,称之为“大石墓”。
石墓的构造是,在地表掘长方形土坑,用粗略加过工的大石板砌壁,然后在顶端盖二列大石,坑壁的一端或一侧留出门道,大石之间用碎石或卵石填塞,墓门用碎石堵死。有的还在坑外用碎石垒成圆丘,依山筑成墓尾,上盖以封土,俯而视之,即成覆勺之状。
有的在墓门外用石板砌成通道,俯视即呈T字形。墓室之内,人骨累累重叠,杂乱堆迭无规律摆放,没有一具骨骸保持正常位置。每座墓内骨骸十具到百具不等,不分尊卑,无论老幼,没有葬具。只有少数人有简单配饰,有些墓内有少量陶器。
这些描写可总结几个特征;
其一,邛人还未出现阶级分化(富人与穷人群葬),即对社会财富的分配还保留原始社会的内核。
其二,这种“群葬”形式属于“二次葬”,即人死后先择地置放,待肌肉腐烂后再捡骨入葬。“二次葬”与族群有很大关系,人们在征战或者迁移途中死亡,为灵魂安定,会将人的尸体迁移回来安葬,但当时的条件不够成熟,迁回来时,往往只剩下白骨。另一种就是“万物有灵”的信念,为灵魂回归自然,人们会先将尸体抛却野外,一段时间后,再捡回安葬。
另外一点,本地彝族自古施行火葬,且彝俗不用陶器陪葬,所以邛都夷人的后代不是本地彝族。
其三,邛人处在原始社会末期,又消耗巨力修建“大石墓”,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挡了邛人的社会发展。其后被东汉所灭,就十分正常了。
不过依“石头”不易坏的特性,考古工作者还是发掘出邛人的生活范围。
如下图,阴影部分就是邛人的活动范围。
邛人沿河而居,且十分明显的分为七个阴影部分,正如《华阳国志》记载“邛之初有七部”的一样。
因为“大石文化”比较特殊,只要在古代各族中找相关的“石头”文化,就可大致清楚邛人的族属。
邛人族属邛人属于西南夷,而且很大可能源自“古蜀人”与“濮人”。
历史上古蜀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轨迹,已知古蜀国有五个”朝代“,分别为蚕丛、柏灌、鱼凫、杜宇、开明。
《华阳国志》记载帝开明之时;“蜀有五丁力士,能移山,举万钧。每王薨,辄立大石,长三丈,重千钧,为墓志,今石笋是也,号曰笋里。”又开明时;“乃遣五丁之武都担土,为妃作冢,盖地数亩,高七丈。上有石镜。今成都北角武担是也。”
开明王朝用石头给帝王做墓地,秦国嫁来的妃子死了也是以石作墓。如果再考虑到秦国灭蜀,邛人极有可能就是被迫西迁的古蜀人。
“濮人”说有如下记录。
《华阳国南》载;“会无县(今会理县)赂通宁州。渡泸得堂狼县。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冢,冢不闭户,其穴多有碧珠,人不可取,取之不详。”
大意是四川凉州有濮人冢,冢没有封死,碧珠是里面的陪葬品。这种描述与大石墓很像,只是并不确定这是那类濮人的东西,毕竟濮有百类,号称“百濮”。
邛人历史邛人长时期处于原始社会,到西汉时,汉武帝通四夷,让唐蒙司马相如等人经营西南,“建元六年....蜀人司马相如亦言西夷邛、筰可置郡。使相如以郎中将往喻,皆如南夷,为置一都尉,十馀县,属蜀。”
其实就是打通道路,寻找通向身毒(印度)的路,邛人(西昌)正好在道路上,就一并进入西汉的视野中。
到东汉时,记载邛人任贵(又名长贵),《后汉书》载;
“王莽时,(越巂)郡守枚根调邛人长贵,以为军侯。更始二年(公元24年),长贵率种人攻杀枚根,自立为邛谷王,领太守事。又降于公孙述,述败,光武封长贵为邛谷王。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长贵遣使上三年计,天子即授越巂太守印绶。十九年(43年),武威将军刘尚击益州夷,路由越巂。长贵闻之,疑尚即定南边,威法必行,已不得自放纵。即聚兵起营台,招呼诸君长,多酿毒酒,欲先以劳军,因袭击尚。尚知其谋,即分兵据邛都,遂掩长贵诛之,徒其家属于成都。”
大意是王莽时,越巂郡太守枚根提拔邛人首领长贵当军侯。更始年间,长贵联合邛人其它种人(首领)杀了越巂郡太守枚根,自立为王,又投靠当时四川割据势力公孙述。公孙述被刘秀击败后,刘秀承认长贵“夷小王”的地位,长贵再进一步,“上三年计”,就是将越巂郡(邛人领地)的三年内的治理情况报告给刘秀,“上计”是地方官向朝廷报告地方政绩的制度。
长贵之意就是想得到东汉的正式编制,不是以羁縻的方式,刘秀半同意了,“授越巂太守印绶”,相当于给了越巂名誉太守的头衔。
公元前43年,将军刘尚要去平定不服汉的益州夷,路过长贵的邛地。长贵疑刘尚要对付自己,便以犒赏大军为由,以毒酒与埋伏准备击杀刘尚。刘尚得知消息后,率大军杀了长贵,顺势灭了邛人,并将邛人中的贵族迁往成都。
至此邛都夷融入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