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实行职务职级并行的管理制度,分为领导职务和职级两个序列。领导职务承担领导职责,职级属于公务员的等级序列,不具有领导职责,只是作为享受相应职级工资、福利、住房等待遇的依据。
新公务员法是从201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前,按照老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序列。领导职务承担领导指挥的职责,非领导职务根据授权,可以分管一定范围的工作,实际上也具有一定的领导职责。
在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前,有两个配套的文件,作为公务员法的实施细则。即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这两个文件,在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已经宣布作废。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实施以后,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的职级分为十二个序列,不管是名称上,还是职级序列的内容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将过去的非领导职务巡视员改为一级巡视员,将过去的副巡视员改为二级巡视员。
过去的巡视员属于非领导职务,但性质上仍然是部管干部、省管干部,干部人人事管理关系,任免权限没有发生变化,作为非领导职务也要分管一定范围的领导工作,虽然在职务职级并行后,将巡视员改为一级巡视员,从非领导职务变成了一级巡视员,但仍然可以继续承担非领导职务的职责,从本质上还是官。
对于调研员这个非领导职务,按照过去的规定,分为调研员和副调研员两个非领导职务层次,按照当时的分工,也可以分管一定范围的工作,也属于县处级干部正副职的范畴之一。其中调研员要享受处级干部正职的所有待遇;副调研员要享受副处级干部所有待遇。
职务职级并行以后,过去的调研员分为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两个职级;副调研员分为四级调研员和三级调研员两个职级。按照套改方案,都是对应最低的职级套改。比如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改为四级调研员。凡是由非领导职务套改的职级,都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执行,套改后的职级,根据授权仍然可以分管一定范围的工作,仍然属于厅管干部或是市管干部。
但是新晋升的四级调研员或是三级调研员,不再具有非领导职务的性质,不再授权分管某个方面的工作,完全不再承担领导职责,只作为享受经济待遇的依据,不再是厅管干部或是市管干部,不改变原来的人事关系和干部管理关系。
从2019年6月1日开始,随着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的实施,各地开始进行非领导职务套改职级的工作,过去的副调研员一般都是套改为四级调研员。但过去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年限要计算新任职四级调研员的工作年限,按照时间计算下来,2019年由非领导职务套改的四级调研员,任职时间已经超过五年以上。
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的时间为2年以上,但这仅仅是指的任职年限的要求,最重要的还是受到任职比例的限制。在中央国家机关中,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5%,在这些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一般晋升一直四级调研员的机会是很高的,多数人都是一到四级调研员。
在省级机关中,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45%。在省级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中,大概有45%的公务员都是一到四级调研员。
在县级机关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在县乡机关中,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
从这个规定来看,在县级机关,一级二级调研员重点是按照领导班子职数来晋升的,乡科级以下的干部几乎没有什么可能;二级调研员是不超过机关职位总数的2%,这个比例是非常低的,普通人几乎不可能。只有三级、四级调研员的占了机关职位总数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在县乡机关中,要晋升三级调研员的机会也是比较少的。
综上所述,你从2019年就套改为为四级调研员,现在还是四级调研员,对于过去的非领导职务套改的四级调研员,是否还有机会晋升三级调研员,我认为机会还是比较大的。在部分地方一般第一年套改四级,第二年都会晋升三级,这已经是一种通行的做法。但每个地方具体情况不一样,具体操作办法也有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