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求败的老赖

烨昀聊商业 2024-12-10 03:34:07

人们常说:“欠钱的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 有钱的都是大爷!欠钱不还的是大爷中的大爷”。

“大爷”之地位,凭的是实力。有何实力?在现今社会,欠钱不还的“老赖”可谓“孤独求败”,凭的就是这“孤独求败”的实力。

为何能“孤独求败”?因为其“天下无敌”啊,普通人对付不了“老赖”,那么法官对付得了吗?通常而言,法官也都不能对付得了“老赖”。

很多人以为法律、法官能对付得了“老赖”,其实不然。在民(商)事案件(非刑事案件)的最后一米距离:“强制执行”如同水中月、镜中花。水中捞月一场空,赢了官司输了钱,这就是现实常态。(这在前篇文章有讲解:)。

赢了官司输了钱,这是现实常态,根源在于法制体制邋遢,更深的根源则不在于经济层面了(这个太敏感,不能公开讲)。

大家都知道,在现行法律体制下,民事案子、行政案子和刑事案子那可是完全不同的。对“老赖”的强制执行案子,政策、法律规则都不允许用办理刑事案子的那套手法。

刑事案子是成立一个专案组,专门攻破,只要立案了,几乎不会有回头箭,必须把结果弄出来。但在民事强制执行的案件中,用到上述方法,别想了!即便是涉及到群体性事件,工作组通常也只是协调、善后处理而已。更何况是“老赖”这种经济类案子,执行不了,那就不了了之。

从表面上看去,对付“老赖”可以冻结账户、查封资产,拘留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实际上,即便不考虑这些查封、冻结的期限的问题,也不讲实际上“老赖”通常都会把名下财产全部转移等等这些。即便是被拘留了,往往也就到顶了,案子如果做到这个份上都还没有解决,也大概率最终不了了之。

有人说,在电视上、媒体宣传上,看到法院对“老赖”强制执行的雷霆出击行动。实际情况是什么呢?我告诉你,能上电视、媒体宣传上的事都不是常态的事(都是特殊事件,普通事件上不了电视、媒体的)。

能上新闻的事件具特殊性、罕见性、非常态性是什么意思呢?用通俗的话讲就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就是特殊性、罕见性、非常态性。

占比小到连百分之一都不到的雷霆出击行动,那也就是出击了那么一下,然后通知媒体等单位整一个宣传文稿,要明白,这是为宣传而做的。每年一度的执行利剑行动、法警上门等等,这些都是媒体中、电视中的画面。这么做这个事情,这么办理这个案子本身,那是奔着宣传效果去的。

当然,如果你申请强制执行的案子被选为了宣传之用,那是申请人的幸运(如同彩票中大奖那么幸运),被抽中的当事人就偷着乐吧,但是其他人看到这种新闻,这种事情,做个吃瓜群众就可以了,别太幻想。(当然,如果哪位“老赖”被不幸选为反面典型,也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

万般皆是命啊。在成千上万的案子中,只有你被选中了(或被某种关系力量运作选中),无论是作正面典型,还是作反面典型,这是万分之一的概率。这么小的概率都会被选中,你能说这不是命运的安排吗?

还有人说:法律上有拒执罪啊。这个当然有,但可以看一下一个法院一年有几件拒执罪的案子,就知道真实情况了。为什么几乎没有,因为定拒执罪那是相当难,连有律师都没几个作过拒执罪、推动拒执罪案子的,普通人就别想着弄了(特殊人物除外、大案要案除外、上面交代下来的案子除外)。

法律和法官奈何不了“老赖”,官方又在打压催收,整体的社会信用环境又恶劣,在这样的情况状态中,还真不能怪 “老赖”们猖狂叫嚣“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你想告就告,看能把我怎样”。

“天下无敌、孤独求败”的痛苦你不懂,你不懂老懒的痛苦啊。为了减轻他们的这种痛苦,需要官民及全社会有识之士共同努力,共举善心和力量,全方位地帮助老懒们减少这种“孤独求败”的痛苦。正是:莫以善小而不为。日行一善,功满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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