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汨罗市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

大坎看历史 2024-12-25 16:08:32

汨罗,简称罗城,隶属湖南省岳阳市,地处湖南省东北部,紧靠洞庭湖东畔、汨罗江下游。汨罗市东部、东南部分别与长沙市长沙县、望城区接壤,西邻湘阴县和沅江市,北接岳阳县,东北与平江县交界。因境内有汨水、罗水汇合,其下游名汨罗江,因而得名。拥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汨罗江畔端午习俗”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乐抬阁故事会”,是“中国龙舟名城”“中华诗词之乡”,被誉为“端午源头、龙舟故里、诗歌原乡”“蓝墨水的上游、文化人的圣地”。汨罗江是战国时期楚国文学家、著名爱国诗人屈原行吟求索、投江殉国之地,现有屈子祠、屈原墓等纪念屈原的古迹建筑,建有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等旅游景点。

历史沿革

汨罗为古邑新城。根据城郊乡窑州附山园遗址出土文物考证,约在九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先民就在汨罗江畔繁衍生息,属于大溪龙山文化范畴。东周庄王七年(前690),楚武王灭罗子国,将其遗民从宜城(今湖北宜城)迁至丹阳(今湖北秭归)附近的枝江。次年,楚文王迁都于郢(今湖北江陵西北),随后将罗子国遗民迁至湘水流域,筑城于汨罗江尾闾南岸(今汨罗城区西4公里处),名罗城,其境域包括今湘阴、汨罗、平江三县(市)及岳阳县南部和沅江市东部地区。

公元前221年,秦以罗子国移民领地设置罗县,治所设罗城,隶属长沙郡。东汉熹平年间(172-178),划出罗县东部置汉昌县(即平江县)。建安十三年(208)十二月,荆州牧降刘备,罗县随隶。建安二十年(215)五月,刘备与孙权议和,划湘江为界,分荆州而治,罗县属吴国,直至三国末年。晋太康元年(280),西晋灭吴,罗县仍隶荆州长沙郡。

南朝宋元徽二年(474),析罗县、益阳、湘西三县的沿江沿湖地区设置湘阴县。梁大通二年(528)至太平元年(556),置罗州,州治设在夹城(今汨罗镇夹城村)。析罗县南部置湘滨县,县治设城江城(今川山坪镇常公村);析罗县东部、吴昌县西部置岳阳县,县治设长乐(今长乐镇长新村);析罗县北部置玉山县,县治设玉山城(今屈子祠镇农科村玉笥山)。建岳阳郡,郡治设今长乐镇长南村,辖罗县、湘阴、湘滨、玉山、岳阳、吴昌等6县。

隋开皇九年(589),撤销岳阳郡设置玉州,州治设在今屈子祠镇农科村的玉笥山,吴昌、湘滨两县并入罗县,湘阴县并入岳阳县。开皇十一年(591),改岳阳县为湘阴县,撤玉山县并入湘阴县(治所在今长乐镇长乐街)。次年撤玉州改为岳州,罗县和湘阴县改隶岳州。大业三年(607),岳州改为罗州,后改为巴陵郡(治所在今岳阳市城区),罗县及湘阴县先后隶罗州与巴陵郡。大业十三年(617),罗县县令萧铣据巴陵起兵反隋,号称梁王,罗、湘阴两县属梁。

唐武德四年(621)十一月,行军总管李靖在攻降萧铣后设置巴州。两年后改巴州为岳州,罗、湘阴两县先后随隶。武德八年(625),撤罗县并入湘阴县(治所今川山坪镇城江村),隶岳州。从此时历经五代、宋、元、明、清和中华民国,至1966年2月,历时1341年,汨罗境地隶属湘阴县。

1966年2月,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析湘阴县东部置汨罗县,隶岳阳地区。1986年1月撤地建岳阳市,汨罗县随隶。198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汨罗县,改设汨罗市,仍隶岳阳市。

行政区划

1950年9月,划乡建政结束,改设6区、84乡、2镇。其后,区乡规模常有变更。

1956年5月,并31乡。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设16个公社,120大队,1126个生产队。

1961年底,调整至33个公社。

1966年2月,设置汨罗县,33个公社调整为25个及1个县属镇。

1978年,全县辖28个公社,3个镇,7个场,382个大队,8个居委会。

1978年10月,白水公社大华、华中大队与县农科所合并,置县原种场。

1980年1月,撤销社(镇)革委会,建立社(镇)管理委员会。3月,将古培公社雨潭、课功、石牛、大兴、三港、明月大队及城关镇双塘、双托、窑洲大队和新市上马大队划出,合并建立大众公社(城关镇的3个大队和新市公社的上马大队,实际未划入)。至此,境内辖26个公社,1个镇。

1981年2月,将城关镇城南、汨罗、百丈、归义、大路、荣家、城东、城北和大众公社窑洲、双塘、双托、上马大队划出,合并组建城郊人民公社。3月7日,撤销磊石围垦工程指挥部,建立磊石人民公社。至此,境内辖28个公社,1个镇。

1984年3月,撤社复乡,公社、大队、生产队分别改为乡、村、村民小组;4月,新市、长乐恢复为县属镇;5月,撤销蓝家洞林场,将其所辖的高华、三联、山阳、智峰、大同等村划归八景乡;6月13日,撤销白水、弼时、高坊、川山、桃林5个乡,建立白水、弼时、高家坊、川山坪、桃林寺5个镇;12月,撤销汨罗乡建汨罗镇。

1987年9月,撤销汨罗县,设立汨罗市(县级)。1988年1月,长乐乡并入长乐镇。至1990年12月,境内辖23个乡,9个镇。

1992年7月,设营田办事处。1993年4月,新市乡并入新市镇。1994年,大荆、黄柏撤乡建镇。1995年10月,古培乡和大众乡合并成古培镇。1996年12月,铜盆乡撤乡建镇,改名为李家塅镇。

2000年,三江乡、范家园乡改为三江镇、范家园镇。2001年,楚塘乡改为屈子祠镇,沙溪乡改为沙溪镇。至2008年底,全市设12个乡,17个镇,6个农、林、茶、渔场,辖374个村,16个社区,13个居委会,6032个村民小组,157个居民小组。

2002年,建成高塘、荣家路、燎家山、南江、城西5个试点社区。2005年,按照地域性、历史性、稳定性等原则,将城市社区重新调整为16个,其中城关镇辖7个(老街、高塘、山塘、广场、友谊河、高泉、归义),城郊乡辖8个(汨新、窑洲、罗城、南江、车站、大路铺、龙舟、荣家路),汨罗镇辖1个(燎家山),其他居委会11个。累计投人资金180万元,建成广场、荣家坪、燎家山等社区服务大楼,县城社区服务设施面积均达400平方米以上。荣家坪社区获省文明社区称号。

2015年12月3日,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汨罗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118号),白塘乡、磊石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白塘镇;三江镇、智峰乡、八景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三江镇;大荆镇、古仑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大荆镇;红花乡、黄市乡、天井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罗江镇;桃林寺镇、火天乡、新塘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桃林寺镇;城关镇、城郊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归义镇;黄柏镇、沙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神鼎山镇;屈子祠镇、范家园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屈子祠镇,将范家园茶场代管的新湖、新范2个建制村划归屈子祠镇;将原种场代管的前进、华中、大华、全民4个建制村划归白水镇管辖;李家塅镇、弼时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弼时镇,高家坊镇、川山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川山坪镇;撤销玉池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入弼时镇、川山坪镇。长乐镇、新市镇、古培镇、汨罗镇的行政区域及镇人民政府驻地不作调整。该轮乡镇区划调整后,汨罗市共减少14个乡镇建制,现辖汨罗镇、新市镇、古培镇、白水镇、川山坪镇、弼时镇、长乐镇、大荆镇、桃林寺镇、三江镇、屈子祠镇、归义镇、神鼎山镇、罗江镇、白塘镇15个镇,辖179个村(社区),市人民政府驻归义镇。

2024年1月11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撤销汨罗市归义镇、新市镇,设立归义街道、新市街道。

2024年2月,汨罗市下辖2个街道:归义街道、新市街道;13个镇:汨罗镇、古培镇、白水镇、川山坪镇、弼时镇、长乐镇、大荆镇、桃林寺镇、三江镇、屈子祠镇、神鼎山镇、罗江镇、白塘镇。辖179个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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