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体制一员,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退休去世,其编制管理模式不同,死亡抚恤金标准也会大不相同,甚至有很大差异。
目前,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人员,即参公事业人员;一种是按照国家人社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的人员,即普通事业单位人员。
1.参公事业人员退休去世后的死亡抚恤金标准。参公管理单位的事业编人员,在各方面管理上和公务员保持一致,其死亡后的抚恤金标准和公务员也是一致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比如,某参公事业单位正科级退休干部2024年病故,其生前月基本工资,也即基本养老金为4000元,而2023年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1821元。
因此,其死亡抚恤金应该为:
51821×2+4000×40=263642元。
2.普通事业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普通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在标准上和参公事业单位退休去世人员差距较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因公牺牲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比如,某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岗,也即正科级岗位退休人员2024年病故,其生前月基本工资,也即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则其死亡抚恤金应该为:3500×20=70000元。
可以看到,同为正科级岗位,在事业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和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相比,差的太远了,还不到后者的一半。
3.编外工作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目前,编外工作人员通常只有在事业单位有使用。所谓编外工作人员,也就是日常所说的临时工,比如合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等等。
编外工作人员退休后病故的,其抚恤金标准,一般以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发放9个月到24个月不等。
具体发放的月数,由个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和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限决定。但总体来说,编外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和在编人员完全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