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是什么时候穿上胸罩的?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还要从100年前的民国说起。
上世纪20年代初,国民政府曾下发了一道禁令:女子禁止穿着暴露,譬如袒臂、裸腿者,一经发现必将重罚。
然而到1927年,仅仅过了7年时间,政府却开始提倡“天乳”,要求女子都解放胸部,并对那些羞怯束胸的女子进行处罚,一次罚款50大洋。
那么,这7年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是什么让上万女性赤裸游街的呢?
民国“束胸”盛行清末民初时期,在新旧观念的冲击下,社会对女性的约束越发严苛,束胸风气日渐突出。
当时的女性,即使是平常睡觉的时候,都得穿着过膝的长背心,以减少肌肤的裸露,出门时还必须在旗袍、上衣里面加上马甲或者胸褡。
宣统初年的《京华百二竹枝词》中有述:“近今新式衣服,窄几缠身,长能覆足,袖仅容臂,形不掩臀,偶然一蹲,动至绽裂,或谓是慕西服而为此者。”
可见女子的身体被裹得多么严实,甚至连简单的蹲坐都成了问题。
此外,从民国初年起,女性中还流行起了一种新式“束胸”内衣,俗称“小马甲”。
这种马甲又紧又窄,看起来非常短小,在“小马甲”的前边,还有一排密纽,穿着时会将胸部紧紧扣住,不留一丝缝隙。
用紧身衣服遮挡胸ru,缠住身体,这是保守派对女性身体的层层束缚。然而对于那些追求开放的新女性而言,紧身小马甲同样也能展现出女性的风情。
在当时,有些女性会用轻薄的纱料来制作背心,外面罩网纱,使手臂袒露1尺左右,腿部露出1尺有余。到了暑天,几乎将肌肤完全露出。
起初,薄背心加纱衫的搭配还只是在青楼女子中流行,到后来良家妇女也纷纷效仿,以至于成为了一种新风尚。
不过这种“暴露”的衣服也遭到了保守人士和政府的猛烈抨击,称其为淫妖之衣服,使世风日下,实在不堪入目。
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告示:禁止穿着一切袒臂露胫、低胸露ru的衣服,一旦发现,即刻逮捕入狱。
然而此时的中国正处在“西风东渐”的浪潮中,国外的开放观念如潮水般涌入,这些禁令已然阻挡不了女性解放胸乳的决心。
于是乎,许多女性纷纷扔掉束胸的白布条,那一场如火如荼的“天乳运动”也在中国上演了。
天乳运动实际上,早在1915年,就有人呼吁拒绝束胸,解放女性。
胡适便是解放女性的倡导者之一,他在1921年发文称:“禁止女子束胸,不但是为了美观,更是为了女性的健康。”
性学家张竞生也在《美的人生观》中表示:“束胸让女人的美德性征被遮挡,胸部扁平如男人,不但自己不美丽,还会让社会对女性失了兴趣。”
此外,他还在上海《新文化》杂志中,刊载了一篇名为《裸体研究》的文章,指出女性束胸是在摧残女性健康,毁坏中国未来的孕养大计。
在这些学者、专家的呼吁下,一场令人难以置信的“天乳运动”便于1924年拉开了序幕。
1926年,《民国日报》引用张竞生先生的一些观点,一连刊载多篇文章,称女性再不停止束胸,或许会使种族的未来发展受到影响。
1927年3月8日,妇女节这天,超过10万女性走上街头,呼吁全国女性解放身体,追求女性权利,高喊“拒绝束胸”、“解放女性”等口号。
所谓的“天乳”,也就是解下束胸布,让胸乳天然生长。
在这群人中,走在前面的还有一位叫金雅玉的名妓。她不但解下了束胸,而且还是什么都没穿就参与了运动,在街头呐喊:“中国妇女解放万岁!”
同年,广东通过《禁止妇女束胸提案》,率先开启了禁止妇女束胸的命令,并为此制定了严苛的处罚。
“限三个月内所有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倘逾限仍有束胸,一经查确,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罚金,如犯者年在二十岁以下,则罚其家长……”
进入到30年代,在大腕影星阮玲玉的影响下,中国女性逐渐接触和认识了乳罩。
她是中国最早带上乳罩的妇女之一。戴上乳罩的阮玲玉身材迷人,胸ru圆润,和旗袍的曲线完美相衬。自此,中国不但引进了西式胸罩,还出现了改良版的中式内衣。
阮玲玉
“天乳运动”中的故事因为发育得早,15岁的卫清芬已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为此,她的母亲只能提前给她束胸,用白色布条缠住她的乳房,就像裹小脚似的,缠了一圈又一圈。
等到出嫁后,卫清芬的束胸依然没有停止。而卫清芬的公公又是个保守封建的人,对儿媳妇束胸的管束极其严苛,时常嘱咐儿子要严加看管。
那个时候,天乳运动正在进行中,许多女性都开始解放胸乳,扔掉束胸的白布,不穿内衣,让乳房自由呼吸,天然生长。
1927年,政府颁布束胸禁令以后,卫清芬也将厚实的束奶帕解开并扔掉。
那时还没有乳罩,要么束胸,要么就放空身子穿一件衣服,很是惹眼。刚好公公看到了卫清芬的这副打扮,随后就将儿子叫到正房训斥了一通,并指责卫清芬伤风败俗。
卫清芬却解释说:“政府已经下了通知,束胸可是要罚50大洋的。”可公公不听,非要让她把束奶帕捡回来。因为一家人的反对,卫清芬刚放的天乳,便又束了回去。
后来,卫清芬上街时被人发现束胸,结果真的被罚了50块大洋。
要知道,1927年的50块大洋,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根据当时上海的物价,一块大洋能买大约16斤大米,或者8斤猪肉,或6尺棉布。而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不过20大洋。
所以卫清芬的这笔罚款,就相当于是白白失去了800斤大米,要说不心疼那都是假的。
公公得知此事后,却仍不肯罢休,说:“咱家又不是交不起,你以后少出门就是。”
谁料,政府忽然派妇女组织上门突击检查,发现卫清芬仍在束胸,于是再次被罚。
眼看着一百大洋就这么打了水漂,公公还是认了事实,此后再也再谈起卫清芬露ru的事。
小结在历史上,每一种陋习的存在都是人性阴暗面的表达。这种东西不但中国有,整个人类世界都有不少。比如中国古代的缠足,欧洲中世纪的束胸,还有发展到现在的割礼等。
这些出现在女性身上的陋习,不论是哪一种,其实都是为了满足一些人的病态。当然了,它们也必将会被舍弃在过去,此后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