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平安校园

北方法制报 2024-06-20 14:18:14

本报记者 广辉

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预防校园欺凌,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5月24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来到长春市艺术实验中学,为百余名师生举办了一场预防校园欺凌普法知识讲座。

开发区法庭法官助理赵慧敏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以校园欺凌的含义及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展示与法律条文讲解相结合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师生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引导在场同学遵纪守法、友爱同学、尊重他人,既不做侵害他人的欺凌者,也不做被他人侵害的被欺凌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现场提问环节,开发区法庭庭长付忠新对学生提出的关于同学借款不还是否属于校园欺凌以及面对校园欺凌能否进行防卫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讲座结束后,现场学生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将遵守校规校纪,绝不触碰法律底线,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使得在场师生对校园欺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提高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能力。下一步,开发区法庭将继续保持与长春市艺术实验中学的常态化沟通,建立预防校园欺凌合作机制,引导和帮助学校规范学生管理,杜绝校园欺凌事件,为平安校园建设及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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