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害怕员工知道的3个劳动法冷知识

蓝沃律师冯东洋 2025-03-06 09:39:57

一、试用期≠无限复活卡:同一公司只能“试用”你一次!

你以为转岗、续签合同就能被二次试用?大错特错!根据《劳动合同法》,同一公司对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案例:程序员小张从开发部转岗至测试部,领导要求重新试用3个月,小张直接甩出法条,最终不仅免去二次试用,还获得2000元赔偿。

避坑指南:若遭遇“试用期循环”,立即保存转岗通知、合同等证据,拨打12333举报!

二、调岗降薪的“三不原则”——公司最怕你较真的底线

领导一句“要么调岗要么滚蛋”就能逼你就范?记住合法调岗必须满足:

1. 非惩罚性(末位淘汰、穿小鞋式调岗违法)

2. 薪资波动≤500元(月薪1万调岗后不得低于9500元)

3. 符合经营需求(如部门撤销、业务转型)

反杀案例:销售主管李姐被突然调往外地仓库,她连续30天发邮件抗议,最终公司赔3.2万元撤销决定。

三、离职协议里的“霸王条款”:签字≠认命!

即使签了“双方再无纠纷”的离职协议,只要补偿金低于法定标准(如未算加班费、年假工资),仍可起诉追讨差额。

经典套路拆解:

- 公司:“给你N+1补偿,马上签字!”

- 打工人:“我的加班费、年终奖、未休年假还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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