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杭州地铁出现了一起因小伙拒绝让座被大妈暴打事件,事件中一位老太太与一名年轻小伙子发生冲突,最终导致老太太情绪失控,用雨伞暴打了小伙子。
事后没有看到老人受到应有的处罚很让人失望,打人是犯罪行为,理应受到法律惩罚!

在这个老人面前,年轻的男子成了弱者,在受到侵害时根本不敢还手,任由老人用伞暴打自己的手臂。
现在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很不容易,作为一个可以暴力殴打对方、生龙活虎的年长者,凭什么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别人,仗着自己年纪大,可以强迫年轻男子让座?

而8月28日,青岛崂山又发生一起女子殴打年轻男子事件。
警方发布通报,一驾路虎车女子逆向行驶被大货车撞,下车后朝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撒气,对其辱骂,猛击其面部。大声喊道:“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王姓女子对男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男子被打得满脸是血,却不敢回手。

在这个嚣张跋扈的女子面前,年轻男子又成了弱者,遇到暴力却无法制止对方来保护自己。
现在,年轻男人成为弱者的原因是被对方殴打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
有律师认为还手就是互殴、就是理亏在法律上并不成立。他认为:为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现实中,血气方刚的小伙遇上争吵时往往表现得很懦弱,而作为打人者的老人和年轻女子却可以狂妄出手,因为她们知道男人不敢还手,所以底气十足敢下狠手。
当公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却不能出手自保,但至少可以阻挡一下予以制止吧?事实上连这都不敢,旁边人喊着:“千万别还手!”
这两起事件中的年轻男子,他们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连阻挡一下都不敢,任凭对方暴力殴打。
那么事后法律该给他们一个说法吧?男人们绝不妥协、只求能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地铁打人的老人没有受到处罚,而对逆向行驶且对他人进行辱骂、殴打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这样的处理还是太轻了!不足以起到警示作用。
这事不知道后续会不会被追究民事责任?等待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