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上总质量44.98吨,实际过磅43.6吨,司机被罚款扣分合理吗?
一名货车司机因超载被交警处罚,引发了一场持续三年的法律纠纷。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行驶证上写着44.98吨,实际只有43.6吨,怎么就超载了?这交警是不是搞错了?”
2021年夏天的一个下午,黑龙江省某地,货车司机李大壮(化名)正驾驶着满载货物的重型卡车,准备前往目的地交货。
“哎呀,再过两个小时就能到了,得抓紧时间啊。”李大壮一边开车一边嘀咕着。
突然,前方路口出现了交警设置的临检点。一名交警挥手示意李大壮靠边停车。
“师傅,请出示一下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警礼貌地说道。
李大壮连忙掏出证件递给交警,心里有些忐忑:“难道是我超速了?应该没有吧…”
交警检查完证件后,对李大壮说:“师傅,麻烦跟我到前面的检测站过个磅,看看有没有超载。”
李大壮虽然赶时间,但也不敢违抗,只好跟着交警来到检测站。称重结果显示,李大壮的货车总重量为43.6吨。
“好了,没问题了吧?我可以走了吗?”李大壮松了口气,准备离开。
然而,交警却拦住了他:“等一下,你这车超载了,得按规定处罚。”
李大壮一脸懵逼:“啥?超载?不是才43.6吨吗?我行驶证上写着总质量44.98吨呢!”
交警解释道:“你这种四轴货车,法律规定最大总质量不能超过31吨。你现在43.6吨,已经超载40%多了。按规定要罚款500元,扣6分。”
李大壮不服气地掏出行驶证,指着上面的信息说:“你看,这上面明明写着总质量44.98吨,我现在连这个数都没到,怎么能说我超载?”
交警却坚持己见:“行驶证上的信息不代表你就能超载。法律规定就是31吨,超过就是违法。”
最终,交警还是开出了罚单,李大壮被处以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李大壮心有不甘,认为交警的处罚不合法。于是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并赔偿损失。
然而,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了李大壮的诉讼请求。李大壮不死心,又向高院申请再审,结果依然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行驶证上的总质量信息是否能作为判断车辆是否超载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四轴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超过这个重量就构成超载违法行为。
法院认为,机动车行驶证属于动态管理,其中的信息会随着法规变化而变化。作为车主,有义务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变更。未及时变更造成的后果,应由车主自行承担。
因此,尽管李大壮的行驶证上写明总质量为44.98吨,但这并不能成为他合法超载的依据。实际上,他的货车总重43.6吨,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31吨上限,构成了超载违法行为。
法院认为交警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正当,因此驳回了李大壮的诉讼请求。
网友评论道:“这哥们儿也是倒霉,明明按行驶证上的数字没超载,结果还是被罚了,真是白纸黑字都不管用啊!”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要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不能仅仅依赖行驶证等证件上的信息。
作为车主,应该主动到相关部门更新车辆信息,确保证件上的信息与最新法规一致。
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也要客观理性地看待问题。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