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的是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双首长制:像排长、连长、营长、团长、师长、军长这些职务就属于军事主官。至于政治主官在连级单位叫指导员,在营级单位叫教导员,在团级以上单位叫政委。在军队中设政治委员这种做法最早起源于苏联,后来包括我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借鉴了苏联的政委制度。因此政委制度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国家军队体制的一大特色。
苏俄内战时期布尔什维克为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在红军中设立了通常由党员担任的政治委员一职。1925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成立了以黄埔军校学生为主的北伐军。北伐军引入了苏联的政委制度:在军、师两级设党代表和政委,在团级设政治指导员。1927年8月1日的南昌起义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最早的前身中国工农红军诞生。同年9月29日至10月3日的三湾改编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的治军方略:连队中的党支部书记就是政治指导员。
这一时期中国工农红军的政工制度称为政治指导员制度。1928年6月红四军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工农红军的政工制度由政治指导员制度时期进入党代表制度时期。1929年12月28日至29日的古田会议后人民军队的政工制度发展到继政治指导员制度时期、党代表制度时期以后第三个时期——政治委员制度时期:团和团以上的单位设政委,营一级设政治教导员,连一级设指导员,在班排级这样的基层作战单位党员或党小组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由此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双首长制:军事主官平时主抓军队的训练工作,在战时则负责军队的军事指挥工作;政治主官则主抓政治思想工作。同级别的军长和军政委、师长和师政委、团长和团政委只存在分工的不同,而根本不存在所谓职务大小高低之分。关于这点可以参考《亮剑》中的李云龙和赵刚:李云龙作为独立团的团长负责军队平时的训练和战时的指挥工作,而赵刚作为政委在辅助李云龙的同时负责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
李云龙能打仗不假,但他冲动的性格也容易惹事,所以上级派赵刚到独立团当政委也有督促李云龙的意思。魏和尚被杀后李云龙擅自调动一个营的兵力荡平了黑云寨,而且还亲手砍死了山寨的二当家山猫子。上级首长也知道此事个中原委,但李云龙违反纪律也是客观事实,所以该处罚的还是要处罚的。上级的处罚决定是由身为政委的赵刚通报并执行的。这实际上表明政委所负有的一项权力就是对违反纪律的军事主官执行纪律处罚。
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之间是一种分工而不分家的关系:军事主官主抓的训练管理工作也是政工干部需要学习的,否则战士们很难对一个不熟悉日常军事训练的政治指导员心服口服;同样军事主官也需要对政治主官的工作有所了解,否则指导员临时不在时部队的思想教育工作就会停滞。唯一的区别的在于会议的组织上:部队中的军事主官往往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所以当部队召开党支部会议时作为副书记的军事主官是作为支部书记的下级出席的。
如果召开的是军事会议,那么军事主官就有更大的话语权。部队的行政会议一般由军事主官组织召开,军事主官不在时政治主官也可以组织召开。如果要召开的是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的党的会议,那么书记不在时副书记是不能单独组织召开的。其实在部队中军政主官交叉任职是非常正常的事:连长干了一两年以后去任指导员,指导员干了一两年以后去任连长。这其实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这实际上是部队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而确定的一种交叉任职的交流方式。谁也没规定军事主官的思想工作不许做得比政治指导员强,也没人规定政治指导员的军事技能不许超过军事主官。其实我军历史上从来就不缺乏军政双优的干部人才。当然我军的政委制度也经历过一段逐渐发展成熟完善的过程。在早期战争年代政委的权力一度大到可以否决军事主官的军事行动和军事部署。
我军的政委制度是学习借鉴苏联经验的产物。在苏联红军的制度设计中一开始政委的权力就是大于同级别军事指挥员的。苏联红军成立之初很多官兵来自于沙皇时代的旧军队。这些官兵身上有着浓厚的旧时代军阀习气。布尔什维克为贯彻党指挥枪的原则发明了政委制度。在苏联红军中当军事指挥官与政委发生意见冲突时最终决策权在政委手中。我军在引进苏联的政委制度时也赋予了政委最终决策权。
1930年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当政委与同级别军事指挥员发生意见分歧时政委有权终止军事指挥员下达的命令,然后政委需要将详细情况报告上级请求指示。一开始我军无论军事指挥员还是政委基本上都是从一线士兵提拔起来的。那时对政委的要求其实比对军事主官还更高:军事主官只要能打仗就行了,而对文化水平要求不高。像李云龙这种情况就完全能胜任军事主官。
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政委必须具备一定文化水平,但同时也要熟悉部队的训练管理。我军早期的政委都是能文能武的。我军早期的政委任职条件之一就是要有足够的战斗经验。只有同时具备军事素养和政治思想素养的人才有资格担任政委,否则基层士兵根本不会鸟一个不会打仗的政委好吧。那时如果军事主官阵亡牺牲或丧失指挥能力时政委是完全有能力带领部队继续作战的。
随着我军队伍规模日渐壮大后吸收了一部分知识分子专门从事部队的政治教育工作:像《亮剑》中的赵刚就是燕京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这时我军仍不乏能文能武的政委,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善打仗的政委。虽说我军一直强调部队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分工不分家,但毕竟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都是专业性很强的。有些政委从事政治教育工作很出色,但却没经历过实战的考验历练。
1942年6月侵华日军对我敌后抗日根据地发起大规模扫荡。八路军冀中第8军分区司令员常德善和政委王远音带着军分区机关和23团2营跳出了扫荡中心进入饶阳一带。6月8日司令员常德善发现敌人有增兵向我合击的迹象,于是主张连夜转移到牙子河东岸甩掉外线敌人。政委王远音见当地群众十分热情,所以为了不让群众失望就动用了政委的最后决定权否决了撤离转移的意见。这导致不到1000人的队伍陷入了4000多日军的包围中。
经历这次惨痛的教训后中央出台了新的规定:当军事主官和政委意见不一致时属于军事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说了算,属于政治方面的由政委说了算,事后要及时向上级首长汇报。如果军事主官阵亡牺牲或失去指挥能力时政委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接替指挥。比如一个团里边如果团长牺牲了,那么首先应当由副团长接替指挥;如果副团长也不在了,那么由团参谋顶上。如果这些军事指挥员都不在了才轮到政委接替指挥。
当然这在战争年代也不是绝对的。毕竟我军一直是双首长制度。政委作为军中手中接替指挥也没不妥之处。我军历史上也从来不乏能带兵打仗的政委。如果某支部队的政委特别能打,那么由他接替军事主官指挥部队也是可能的。毕竟战场局势瞬息万变,所以这时谁能力强就该谁上。更何况政委接替指挥后还有参谋长、副级军事主官辅助他。这样的集体决策也不至于会出什么大问题。
从1942年10月以后我军就逐渐形成了如今这种军政分工的模式:军事主官负责部队日常训练和战时指挥,政治主管负责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用《亮剑》中李云龙的话说就是:“团长管军事、政委管生活”。在如今实际的部队生活中一周通常有5天都是军事训练,只有1天时间是让官兵们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所以在平时的日常训练中军事主官的地位相对更为突出。在部队的公文中同时提到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时通常会把军事主官放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