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张文林等村民20年前承包了5600亩没人要的沙沼地,并签合同缴清了30年的费用。由于农民们十几年时间用牛粪肥田、机械整平、打井灌水的操作,原本的荒地渐渐成为水浇地,可以耕种了。
于是村主任、镇领导看不下去,直接带人堵住承包地:要种可以,交钱。一亩地200块,你们看着办吧。
契约效力,在绝对的权力面前,就是一张废纸,毫无用处。村民的拖拉机被扣留,甚至即将错过农忙时节造成一整年的减产。然而村主任镇领导们面对村民和记者的诘问,可以说是半步不退,底气十足。说出来的话,更是令人啼笑皆非。
村委会副主任: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村主任:我文化低,不懂法,别跟我说。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我也不懂法。
转折点在于“中国三农”的记者进行采访并把事情曝光了出来,加上网友和舆论,终于引起重视,当地县回应成立调查组立刻调查。
只不过阻挠种地的村支书说,这个钱是县里让收的,而调查组也是县里成立的。“自己查自己”,真能有什么意义可言吗?这种“立即回应”、“迅速成立调查组”,更像是急哄哄把调查权揽到自己手里的操作。
最新的回应,佐证着这种质疑,单从回应的内容来看,简直是胡言乱语。有位网友的评论非常贴切:每个字和每句话我都认识,但组合起来,狗屁不通。
看上去回应的很详细,还分为一二三点展开了说,可实际上呢?
先看第一点,针对的问题应该是“农民签过30年合同了,也缴清了费用,半途之中撕掉合同,单方面要求加钱,是否合理?”
通报解释:开鲁县是上级确定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单位”,“加钱”是这个“高效利用耕地试点”中的措施,由村集体对土地收取有偿使用费。
舆论质疑的是“你东西都租给别人了,合同都签了,中途加价违反市场秩序”。
而他们的回应中完全避开了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侧面含糊不清说什么“试点”、“有偿使用”之类。顾左右而言他,简直不知所云。
“高效利用”等于“多收点钱”?
我绞尽脑汁也只能从这第一点中理解出这种解释:土地是租给你们了,但现在收的不是“租金涨价费”,而是其他费用。就好比“每个人家都有地,以前是不收钱的,但现在不是搞试点嘛,得交一点,这跟“以前不收”,没有关系。同理,与合同上怎么写的也没有关系,属于合同之外的另一种费用。”
不知道是不是我所理解的这种意思,欢迎指正,毕竟通报内容实在太诡异,太不友好了。
第二点回应的是“当地派出所强行传唤村民,镇干部村干部现场扣留村民拖拉机,阻止他们播种”的问题。
这更有趣,通报解释的意思大致是这样的:不是领导干部在阻拦,而是已经缴费的村民产生攀比不满心理,从而阻止未曾缴费的村民,是他们自己之间的矛盾。
这就是欺负网友瞎了,镇干部村干部以及当地派出所都在现场扣车,强制传唤村民了,还叫“他们自己的矛盾”呢?
“我姓纪,叫纪云浩,听懂了吗?等会车我们一定扣走。”这句话昨天在网上有多火就不用我说了,难不成这位不懂法的纪副镇党委书记也是“已经缴费的村民”?
还有下面这位,莫不是也叫“产生攀比心理的已缴费村民”?
如此堂而皇之的胡说八道,是半点原则半点法律都不讲了。
第三点最是离谱,对那位“不懂法”的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免职,不是一种处罚,它只是一种职位调动。比如A地的镇党委副书记要调往B地当干部,那么首先就要对他在A地的身份免职。他自己都说自己“不懂法”了,还不开除,留着继续让他当干部,对干部的选任究竟是看才能,还是看是否听话?
荒谬绝伦、匪夷所思。
这种回应,实际上并不解决任何问题,反而更像是一种站在那几名镇领导村干部背后支持的态度,他们甚至在通报里连还会不会继续向村民收钱都没有说。
这与燃气费上涨异曲同工,是在试探人们的底线,“试点”不假,但试的是底线。如果开鲁县这次“合同之外”的收费成功,另外的村子为什么不去效仿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连签过合同的地都能向农民按每亩来收钱,那么那些没签合同,集体分发的,岂不是更有理由去按亩收费?
中国三农对此事的曝光,终究撕开了一点点的裂缝。但阳光能否从这裂缝之中撒下来,就得看我们的法制和人们的态度了。
本文来自公众号“走读新生”。
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