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公司发“消费券”代替工资!
失业君小编 | 文网络 | 图
据媒体披露,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名网友于2025年1月4日发声,透露其所在企业——摩天活力城,以特定消费券替代了本应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且这种情况已持续三个月之久。1月4日晚,这位网友发视频称:“这就是摩天活力城开的工资,我3个月没开资,开的工资就是这些,这就是我累死累活的结果,不是现金人民币而是消费券。”有知情网友表示,这其实就是企业内部的流通券,“去长春市重庆路那个商场花,不允许在摩天花。”
该员工明确指出,所发放的是用于替代工资的代金券,而非作为年终额外奖励的福利。据悉,长春市内的重庆路活力城与摩天活力城同属一位老板所有。“没钱开工资使消费券抵工资了,你看看这是什么?我挣的是人民币,就算有钱补别的窟窿了吧,没钱还开二期?要是没钱,二期怎么回事?”网友透露,所发放的消费券为彩印版本,面额涵盖5元、10元、20元、50元及100元不等,每张均带有独特编号,并印有“重庆路·活力城Mall”及“大众置业”等相关标识。
涉事企业于2024年12月30日印发了一份《员工“消费券”使用细则》,规定了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和方法,具体如下:❶使用地点:重庆路活力城MALL。❷使用对象:仅限于员工本人及家属在重庆路活力城MALL的“合作商家”店内消费使用。❸使用期限:消费券需在券面标注的“季度”使用期限内使用。❹缴纳物业费:集团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名下的房屋可使用消费券缴纳物业费,经审核后可按照消费券票面标注的金额等额十足缴纳全额物业费。非集团员工及非员工直系亲属名下的房屋使用消费券缴纳物业费,需按照大众物业当期缴费规则执行,使用时可按照消费券票面标注金额的1.5倍在允许用券缴纳物业费的范围内抵用。❺购买房源及车位:消费券可用于购买大众置业指定房源及车位,如悦榕湾LOFTA3栋指定房源、湖滨公园壹号C区、理想城市、深水湾、悦榕湾等项目的地下车位。使用时,可按照消费券票面标注金额的2倍十足抵用购房款及车位款。
失业君小编查阅到《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货币具有明确的指向,即具有法定意义的人民币等,不包括消费券。另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因此,企业用消费券抵顶工资的做法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们对于公司竟然采取使用消费券来替代正常工资支付的做法,普遍表达了深深的不满与强烈的无奈。他们辛苦工作,勤勉付出,原本期望能够获得应得的薪资报酬,用以维持生活和家庭的正常运转。然而,公司却以消费券的形式来打发他们,这种做法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被轻视,辛勤努力没有得到公正合理的回报。
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网友们对此事纷纷表示震惊和匪夷所思,他们难以理解为何会有企业做出如此荒唐且违法的决定。在许多网友看来,企业的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劳动法的一种公然践踏。消费券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原本应该用于刺激消费、拉动经济,而不是被用来替代员工的薪资。企业的这种行为不仅让员工们感到愤怒和失望,也让社会各界对企业的诚信和道德标准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议
网友热议
@Minesota996(IP沪):
真公司赚钱公司花,一分别想在外花……
@虹桥清道夫(IP沪):
心思没放到经营上,放到了算计员工身上……
@爷叔角嚼(IP沪):
商以工资,换以券,是何道理?纵观古今,此举实让人唏嘘!
@张广志Rocky(IP苏):
如果这可以,那每个大公司都可以自己发行内部货币了。
@郭八琢Arlan(IP京):
都想着印钱。
@VictorTate(IPHK):
我想劝一下这个企业,你发消费券,3000的工资应该发9000消费券才对。
最后一条,
又要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