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手机判十年?恶行轻罚,侵蚀人心

爱我们的生活 2019-03-14 17:51:20

格力的董小姐建议偷手机判刑十年近日成了一份热议的话题。可想而知,遭喷是一定的,有人觉得她纯粹在胡言乱语,也算是奇葩提案,建议她还是用点心吧,别辜负了代表的光荣使命。

然而在选择支持还是反对她的立场时,我还是很慎重地站在了支持者的行列。在选之前还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是少数派,批评她者众。

然而选择之后一看结果便释然了,原来大多数人还是赞同她的,算是松了口气。想来人们还是很理性地在看待这个问题,并非瞎起哄似的投出一边倒的反对票。

只是这议案乍听之下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惊讶异常,不过是偷个手机吗,能值多少钱,就要受十年牢狱,捡手机不还更夸张,要判五年,这是什么王法?

可仔细想想,似乎又很有道理,只是我们在此之前没有意识到它的严重性,董小姐的建议提出来无疑让人为之一振,瞬间感觉真的很可怕,由不得引发大家的思考,重新审视像偷盗这种罪行所能造成的恶果。

再者说了,董小姐可不是一般人,没有谁比她更清楚自己的身份,也更明白这议案曝出后会有什么后果,在普罗大众里会造成多大的反响,会不会引来人们的嘲弄与批驳,进而质疑她作代表的能力与身份。

从她脑子里最先冒出这个意念的灵光乍现开始,到认真地伏案撰写这条议案,一定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与反复斟酌,绝不可能在信口开河以博人眼球,或是随随便便提交一件东西来敷衍塞责。这样重要而严肃的场合绝不允许她可以口无遮拦随心所欲地轻慢与放肆。

幸运的是,大多数人和她站到了一起,让她并不觉得孤单,更没有把它当作笑话来看,或是无厘头的呓语。很多评论都是很理性的,也很实在,为什么独独把偷手机提出来单列进行重判,自有它的道理。

手机的重要性在此姑且不论,我倒是觉得,单纯针对偷手机就判十年听来似乎有点离谱,倒不妨认为是着重打击偷盗这种罪行。这种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明目张胆施予的恶行和抢劫、强奸、杀人、贪污受贿等等犯罪一样,社会危害性极大,而且就它和贪污受贿对社会人心的腐蚀力最强。因为在现有法律规定下它并不严重,人们的过问像是有点多余,绝大多数人看见了可能都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袖手旁观视而不见,从而对人的良知与道义以及社会风气造成莫大的侵蚀与伤害。

我们都变得如此冷漠与自私,不敢甚至不能去阻止犯罪行为,或是对他人施予援手与帮助,要不然不是有被讹的风险,就是会转化为对个人的打击报复。类似偷盗这种行为,犯罪成本实在太轻,如何能起到必要的惩戒与震慑作用。

我曾听闻国外针对这样的犯罪可以施以公开的鞭刑,让这种人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身心两方面的惩罚,效果甚好。还有更为残忍的惩罚,比如剁手,让其彻底丧失可以继续犯恶的基本条件。反过来看十年的刑期,比之如何呢?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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