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维舟
张波、叶诚尘
日前,福州弑母案的嫌疑人吴谢宇、重庆姐弟坠亡案的嫌疑人张波、叶诚尘同日被执行死刑。这两件轰动一时的案子终于落幕,然而相关的争议仍远未平息。
提到这几个凶手,网上的舆论常常将之称作“恶魔”,造成如此人伦惨剧,可见其内心残忍无比,而之所以做下这样的大案,只是出于极端的个人私利——许多帖子都骂他们是“精致利己主义者”。
像这样的解释确实很吸引人,因为它为急于了解真相的公众提供了一个简单明了的答案。然而,这个思路其实是循环论证的:“坏人之所以干下坏事,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坏人。”
更不幸的是,这会阻碍人们对这些案件的社会成因进行深入反思,何必呢?既然这只是偏离社会规范的极端个案,那么对公众来说,需要做的只是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在人群中预先识别出这样的坏人,免得自己下次遇到倒霉,不然还能怎样?当然,这些害群之马一旦暴露,就要将他们坚决清除出去。
根据《社会性动物》一书的观点,这种“人格倾向论”其实是有问题的:
社会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发现是,人们倾向于通过赋予过错者某种性格特质来解释其令人厌恶的行为,比如“精神病”、“虐待狂”或“邪恶之人”。大多数人,会在无意之中自发地这样去做,通过这种方式对各类信息加以组织和分类,从而获得对事件的控制感。这种有关人类行为的人格倾向论基于以下假设:做出疯狂举动的人一定拥有某种疯狂的人格,做出愚蠢事情的人一定是愚蠢的,只有邪恶的人才会做出邪恶的事情,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善良的,诸如此类。这样的思考方式颇能迎合人们的想法,因为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把那些做坏事的坏人和我们这些“好人”区分开来。当我们想到令人厌恶的行为时,这种想法给我们以安慰——因为,作为好人,我们绝不会那样去做。
书中更进一步指出:“人格倾向论会令我们自以为是,按照这种假设,我们在外部压力下是无懈可击的——而事实上外部压力往往会导致我们做出愚蠢、疯狂或残忍的举动。这种假设使得人们不再关注环境的改善,而是狭隘地去关注人格。”
不仅如此,值得补充的是,这种思维倾向很容易让人倒向“有罪推定”,理由很简单:“坏人”和“好人”不一样,如果被认定为坏人,那么怀疑坏事是他干的,又有什么不对?如果还有什么蛛丝马迹能印证这种怀疑,那这就是板上钉钉了。
被执行死刑的吴谢宇
不管这些人怎么可恨,有一点是事实:他们在犯案之前,没有前科,像吴谢宇甚至看不出一点“心术不正”的迹象——别说我们了,连最了解他的母亲岂不都毫无察觉?在犯事之前,他们看着可也不像是“坏人”,那又有谁知道我们周围那些平日里很正常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要说“残忍”,那也是个笼统的说法,在不同的事件中可能相去甚远。张波、叶诚尘的残忍,本质特征是“无情”:对张波的两个孩子,他们看起来毫无共情能力,仿佛他们需要新生活,旧家具就要统统扔掉。然而对吴谢宇来说,他对母亲则有着极深又极复杂矛盾的感情,恰在另一个极端,他的残忍,是意识不到母亲乃是和自己不同的另一个人。
不过有一点,是他们共同的,那就是他们在试图摆脱一段亲密关系时,都采取了最极端的手段。世人无法理解他们怎么能下如此狠手,是因为我们普通人都受到了一系列制约:“虎毒不食子”的文化心理;弑母的重罪当然更为社会所不容;更不用说,“杀人偿命”的铁律和法律的惩罚手段。然而,所有这些,在他们这里都失效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制约在他们这里是怎么在心理上被突破的?
这是单纯的“生性残忍”无法解释的,因为就算残酷无情的人,也未必愚蠢,如果明知事发后自己也会被处以死刑,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以吴谢宇来说,弑母之后固然花天酒地了一阵,但就算没被抓到,自己的人生也肯定是毁了,难道这么简单的现实他都预见不到吗?
顺着这个逻辑想下来,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关键点:这些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极端举动,是因为他们在处理矛盾冲突时,想不出别的办法,而把杀人看作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张波与前妻已经协议离婚,女儿归前妻,儿子归他,但叶诚尘仍一再说无法接受他有孩子,逼迫他“处理”掉。也就是说,哪怕孩子送人,她都不能接受,因为她要的是对方绝对属于自己,仿佛人生重启,之前的全部清空。这显然是蛮横的无理要求,问题是张波竟然无条件答应了。
吴谢宇弑母的动机虽然复杂隐蔽得多,但至少从事后来看,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想要摆脱母子的粘缠关系,至少有不止一条路可走,然而他却选择了最具毁灭性的弑母一途。
也就是说,这些人在面临问题时,反应模式都很僵化,不会理性权衡不同方案的利弊,甚至想不出替代方案,却选择了最高风险的零和博弈。换言之,在他们心目中,很多事都具有绝对属性:要么全有,要么全无(all or nothing)。他们不接受妥协、理性计算利弊,而孤注一掷赌一把。
像这种心态,可不只是他们才有,实际上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普遍存在,甚至是许多人解决矛盾时的典型处理方式。我这么说,当然不是同情这些犯下罪行的人,他们理应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我想说的是:仅仅把他们视为异类和“坏人”,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的震慑和严厉打击当然是必要的,但我想,从社会层面来说,要降低这类事件,除了“堵”,还需要“疏”:让所有人明确自己行为可能遭受的后果,不抱侥幸心理之余,也得让他们知道,解决问题完全可以有代价更小、更理性的替代选择,没必要采取那种极端做法。
当然,要杜绝或许不可能,但我相信,社会条件的改善才是根本。想想看,所有前现代社会几乎都是暴力泛滥的,而我们之所以能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法治的逐步完善,使得现代人开始理性地意识到,用暴力去达成目标是得不偿失的,完全可以有其它和平手段可以选择。也只有这样,才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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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北京2天前回复赞96哈耶克说过,当人们认识到理性思维方式能带来更多益处的时候,理性思维才能战胜其它的思维方式。而一个商业普遍发展的社会环境,让人们更能够体会理性思维对他们的效用。作者置顶哈克上海2天前回复赞115秦制传统下的惯例就是赢者通吃,要么全部吃下,要么灭亡。这种模式对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的影响是渗透到毛细血管的,使得人处理生活中的琐事也不由自主地用这种极端方式去思考。多少人的成长历程中缺失了对中间解的思考。睡足荼靡梦亦香吉林2天前回复赞80我也有同感。儒表法里的传统心理症候延续到今天,信奉人与人在等级下的弱肉强食之生存法则,并由此衍生出互相争斗的心理习惯与行为动因,这个就是刚刚我没有指出的“丑恶的根源”。我想,我们应该从每个人自己做起,用真诚代替虚伪世故,用怜悯代替冷血麻木,用友爱代替争斗挞伐,用宽容代替睚眦必报睡足荼靡梦亦香吉林2天前回复赞61关于吴谢宇和张波叶诚尘的问题,留给世人最沉痛的反省就是:其实我们每个人自己与恶的距离并不遥远。也因此,不要低估人性之恶,更不可以姑息人性之恶,尤其是自身的恶念。我们每个人都在不同的时候,不用程度上有过困惑与心境上的障碍,然而,如何去面对,就会有不同的结局。有一点我和维舟老师有些意见分歧,就是,世人指出他们的丑恶这件事本身无可厚非,而且非常必要。我觉得,在面对丑恶时,求仁得仁是远远不够的,轻蔑是必要的,没有对丑恶的轻蔑,也就无所谓正气可言。但是,不能以轻蔑为借口,去肆意发泄戾气,发泄戾气本身也是一种值得警惕的恶。我觉得,在面对丑恶时,找出丑恶的根源,并坚定地与丑恶不共戴天,不被丑恶所反噬,这才是最大的意义所在。3条回复寒莲烟雨四川2天前回复赞33你说“他想要摆脱母子的粘缠关系,至少有不止一条路可走”,我倒是想不出他还有什么路可走,在他妈那样的强势之下。我觉得,我要是他,就死了这条心,半辈子安安心心无可奈何地笼罩在他妈的影子下。有朝一日他妈会老会病,会弱下去,他会强起来,那时候他再重出生天。这辈子就不要痴心妄想摆脱他妈。我就是这样,我年过半百,终于等到了不仰她鼻息看她脸色过日子的时候,终于到了她没力气对我发威的时候。很庆幸,我终于是没有在积威之下跳楼自杀,也没有忍无可忍杀人。维舟(作者)2天前回复赞46他确实也想不出来,否则何至于出此下策?但我说的其它选择,并不只是个人调整,而应该是社会环境一起改变,例如,家长不要把子女逼入这样的选择困境,而子女,至少可以设法远走高飞。良枭Kris北京昨天回复赞16我甚至感觉,行凶是因为吴谢宇不敢反驳母亲,他精神上无法接受继续粘缠生活下去,却更无法面对当面冲撞母亲后她的反馈,宁可犯罪也不敢说一句不,极端残忍背后是极端懦弱。5条回复Gini北京2天前回复赞39吴谢宇我还能对他有那么一点点同情,社会没教育好他,让他高学历高智商却缺乏情商,学校也是有责任的,他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也不是他选的,他可以说也是个受害者。然而那个害死自己孩子的父亲我却实在原谅不了他,下地狱了还想再拉回来放油锅里煎一遍,这人和第一个妻子结婚也不是谁逼他的,生孩子也不是谁逼他的,离婚当然可以,但是对自己的过去这么没担当不配做个人,只能是个野兽。zch_zeng陕西2天前回复赞27完全赞同。正因为如此,吴谢宇父母两方亲属才都出了谅解书,希望留他一命,同样因此,张波前妻就坚决要他的命。Minami Yuichi甘肃2天前回复赞36曾经跟一位朋友讨论过,未来十年我们这个社会会大规模爆发心理问题,变态人格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变态心理和反社会人格事件会司空见惯。张波叶诚尘还有吴谢宇这些人其实都是研究这个社会很具有代表性的心理样本,在外儒内法的管制思维下直接一毙了之,大有一刀切和二极管的管理惯性。我并不是说这些人不该死,而是至少生活在一个有着相当程度科技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中,对待人的思维方式却依旧如此简单粗暴而直接,难道这背后所存在的问题是只要毙了这些已经被抓现行的人就能解决了吗?这样的事件未来还会越来越多,信奉二极管思维的人,免不了会成为下一个潜在的受害者和犯案者。毙掉他们多么简单容易,多么粗暴省事!Macrophage美国昨天回复赞14是的,看看这么多二极管的思维模式,就知道罪恶离很多人并不远,只不过没有一个促使发作的极端因素罢了。小旺财北京2天前回复赞18维舟桑,你一直这么清醒,不随大流,保持深度思考,日子一定很难过吧。维舟(作者)2天前回复赞29谢谢啊,习惯了就好。阿猪四川昨天回复赞2回复 维舟:维舟,木事,我比你还独连家庭都木有,父母也各过各,木有朋友。也不好好的活着?!2+2=5北京2天前回复赞29我很赞同“仅仅把他们视为异类和‘坏人’,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主张,但是总觉得这只可能是一种理想化的期许。“失斧疑邻”这样的成语已经出现上千年了,但现代人和这些故事中表现得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大概人就是喜欢通过贴标签来让自己心安理得的动物吧vincent北京2天前回复赞16想起了黑暗骑士里的潜台词,不到万不得已,谁不想正气凛然,说白了,我们每个人都没有资格去说一个人如何如何,因为我们根本没有经历他经历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真的经历了他经历的,表现未必好的哪去,然而我们又不可能真的去经历他经历的,于是,这就成为一个永远无法证明的事,既然如此,人的利己天性一定是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的,也因此更不愿意去更深的理解其中的逻辑,本来艺术是一种很好的工具,能帮助我们进入到不同人物的内心去理解他们,但偏偏这工具在中国又限制很多,于是,能说什么呢,就这么烂着吧,直到自己被现实逼到理解,却悔之晚矣螾玉斋菲律宾2天前回复赞16两个小孩都是妈妈的,只是一个让男的带到6岁。真正在意的是抚养费,大约到18岁两个小孩需要80万。这是狗男女不愿意的。ANARKIA上海昨天回复赞2女的是富二代,不在乎这点钱,文章配图里的样貌是P的,实际长相一言难尽。男的当初搭上前妻就是利用她单纯外加贪图她的城市户口,这次想更进一步鸡犬升天。 俩人单纯就是刁蛮无理加毫无底线,一个真敢说,一个真敢做。 婊子配狗。海风中的孤独河北2天前回复赞13目前涌动的一股掳拒绝反思,污名化反思的思潮甚嚣尘上,令人不寒而栗。BO JAZZ河北2天前回复赞2是的妙江西2天前回复赞13“按照这种假设,我们在外部压力下是无懈可击的”……扎了心了,我身边的情况确实如此,家长们认为一切都是孩子的错,环境就是这样不会改变,该变的是你,也只能是你,否则你就是异类,必须把思想扭转过来丁一之海美国2天前回复赞12复杂的人性有无数种可能将越美国2天前回复赞9“这些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极端举动,是因为他们在处理矛盾冲突时,想不出别的办法,而把杀人看作是唯一的解决方案。”老师的这一结论应该是对的。我最近一直关注着陈立人杀7案,我看到过一个帖子是这样说的,帖主的家庭情况和陈立人非常相似,所以案发以后很受震撼,一直在家里说这个事情,一遍一遍强调:“离婚总比杀人好。”她丈夫悠悠地说:“因为他从没想过离婚。”帖主自己也被这句话、这个答案惊呆了。“他从没想过离婚。”也许就是all or nothing的一种具象思维。其实,很多人都有all or nothing的想法,完美主义,希望事情丝毫不差地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一旦偏离,不是想着“重新规划路线”或者“随波逐流”而是“玉石俱焚”。但这些人最可恶在于,当他们把“玉”摔碎后,居然开始想着保全自己这块破石头,就像陈立人现在要自救了,现在他倒允许自己的人生有瑕疵了。到了这一步,才涉及到最大多数人的评价—自私、利己。John Constantine河北2天前回复赞9不要高估人性,尤其是是被可以培养出来的拥有非黑即白的“二极管”思维的人性。1条回复马卡龙专用可可酱江西2天前回复赞8很多人已经承受不起复杂的批判和非收敛的可能性,夺走在判断力上残障已久的人他们赖以支持的拐杖,一方面难以实现,一方面实现了也有违人道 很早之前就有人提出可以参考自然保护区,建立一个“社会保护区”,给予一部分人不生活在现代社会中并被隔离的权利Ellen Yang北京2天前回复赞8拼团直送地狱~这也很有震慑力啊培根江苏2天前回复赞7今天人们活得好累,肤浅会让人轻松一些,所以没有多少人在意真相。刹那四川2天前回复赞7不深究原因並加以改善環境與製䩲,永遠會在深淵中輪迴水手四川昨天回复赞6大量人心目中,很多事都具有绝对属性(非黑即白):要么全有,要么全无(all or nothing)。他们思维惯性,使他们看不见还有妥协性的中间方案,他们的简单思想看不见理性计算利弊的其它方案,自然而然地选择孤注一掷赌一把。教育体系中,批判性思维教育的缺失,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性因素。Cassandra辽宁昨天回复赞1后来看了全貌,感觉这件事可能跟陈美霖要张波几十万的出轨补偿有关。虽然不是责备受害者,但在前夫出身贫寒的情况下,仍然用金钱对他进行惩罚,同时让前夫把孩子养到六岁再交给她抚养,也算是一种零和博弈的思维了,这种情况会大大加深人形的恶,直到被叶诚尘激发出来变成悲剧。 所以,我现在越来越认为,大部分死刑问题都是社会问题,不是说“社会逼他犯罪”因而为杀人者辩护,而是很多疯狂决策的根源都与社会环境有关。Martin德国昨天回复赞6都已经发生这样极端到头的事情了还有你这样的人受害者有罪论 我真的服了李雨芊北京2天前回复赞5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些什么,你觉得社会到底要怎么改善,他才不会杀掉自己的孩子。把问题归结于社会,和把问题归结于个体的恶,没有任何区别。1条回复艾米丽北京昨天回复赞4高楼杀子案,或许是因为我们的法律对家长的疏忽不作为缺少惩处,所以恶人才会想到演一出高楼坠子苦情戏蒙混过关。上海那个把孩子独自留在海里导致其被海浪卷走的父亲,同样没有受到任何惩处。我们的社会特别能够“宽容”成年人对儿童的“疏忽心大”。这本质上是对弱者基本生命权的藐视和践踏,是一种严重的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秋四川昨天回复赞4爱和被爱都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很是不易!长城上海昨天回复赞4开头不应写“嫌疑人”,而应写“凶犯”或“凶手”。“嫌疑人”为未定罪前,一旦定罪(此案定罪且已执行)就变为罪犯。CliveMa江苏昨天回复赞4现在的舆论环境,大有把“吴谢宇”们肉身消灭,即掩盖深层次问题之势。好多社会问题用简单的对立 ,麻痹了大多数人深度的思考,从而加剧了社会矛盾的发展。这个方面是危险的。洋葱骑士江苏昨天回复赞3文明的社会里这种暴戾绝伦的事很少发生,而压抑变形的社会这样的事层出不穷,变形社会里的民众麻木不仁,只要看到“坏人”同一天被团灭这样爽的结果就OK啦,清醒而理性的深度思考多费脑子?!所谓的“越清醒越痛苦,越糊涂越爽快”!Jonathan黑龙江2天前回复赞3当人群规模足够大的时候,就会出现一定比例的个体,由于某种生物性原因,对他人的情感和生理痛苦缺乏基本的感知和共情;当这一情况与暴力倾向、高智商和环境触发等要素赶在一起,就会发生普通人难以理解的悲剧;相对来说,东方民族的暴力倾向较弱,这类事件的发生率并不算高;以一种更加审慎、细致甚至是包容的心态和策略应对这类特殊的“病人”群体,当然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但也意味着高昂的社会治理成本和安全代价;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瑞北京2天前回复赞3“人格倾向论会令我们自以为是,按照这种假设,我们在外部压力下是无懈可击的——而事实上外部压力往往会导致我们做出愚蠢、疯狂或残忍的举动。这种假设使得人们不再关注环境的改善,而是狭隘地去关注人格。”只一点点海南2天前回复赞3这三个畜牲一起轮回下地狱若兰美国昨天回复赞2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文章总是给罪大恶极的魔鬼们打码,是要保护他们的肖像权?我很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正面解释。LyingChi山西昨天回复赞2这怎么避免~那个杀她妈的是忍不了了,扔孩子的是觉得自己可以演过去~目标有了,决定下了,行动考虑了,后果掂量了,觉得自己能趋利避害得到有利的结果~在他自己已知的现有情况下他就得出了这么个不可思议的答案。他那理智没用在定目标之前就用在目标之后了。要不然怎么那么多炒股的,契而不舍前赴后继的。他了解的就是有限的,得出的答案也是有限的。没法避免。淡墨痕河北2天前回复赞2这种杀亲案是极端表现,更多的是很多家庭里都有的那种极端的人,包括网上的二极管们布布广东昨天回复赞所以作出这些极端举动的背后,是他们僵化、直接的反应模式,不会想到其他替代性方案。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等等助长了人性的恶吗?维舟(作者)昨天回复赞1因为他们觉得正常的解决方法都行不通,或者被堵死,或者代价很高,以至于最不可思议的杀人反倒也能试试了。ele上海昨天回复赞1不知所云地掉书袋viter广东昨天回复赞1不管你愿不愿意相信或接受,科学已经找到证据:某些人携带促使其更有可能实施犯罪的基因。所以人性本就不是完全相通的。源湖南2天前回复赞1這種丧失人倫的惡魔恐怕連閻王見了都會退僻三舍。对社会有副作用山西昨天回复赞这篇文的意思就是类似于如果生活在1939年的德国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纳粹,对吧?这俩案子确实太极端了,我没有办法代入或者共情或者更深入地思考 。Rosemary.英国昨天回复赞不能更认同了…每当听到有人对看不惯或者不理解的事情的时候说这人神经病吧,即使知道他们也许也只是形容这样难以理解和接受的行为,也还是会产生强烈的不适汖之悠江西昨天回复赞谁让这个社会的环境成了这样的啊?邓滕飞浙江昨天回复赞好人和坏人之间的唯一差别在于好人有底线,并且能坚守它,而坏人可能之前表现都很好,但在聚变禾突发情况来临时,没有底线的人就会选择被迫去迎合变化,从而做出匪夷所思的选择1条回复阿猪四川昨天回复赞有道理在外界环境的压力下,往往很多人都会选择过于极端的方式去戕害他人,换个立场,若是自己被杀肯定是不愿意的。看吴和叶他们的临终前的反应就知道了。我叮当猫广东昨天回复赞孩子出生了不能塞回去、中国又没有其他可以抚养的途径,这下倒好,一下子死四个,反正这个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