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波借了85万,钱刚到账,转给了自己的母亲,然后就提了离婚,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立波与妻子张晓燕是大学同学,二人自由恋爱,毕业后就结婚了。
王立波性格很好,婚后对张晓燕也很好,可是有个缺点就是不挣钱。
王立波整天想天下掉馅饼的好事,让张晓燕很反感。
二人总是因为钱的问题吵架,张晓燕经常骂他无能。
不久后,张晓燕生了个女儿,没想到,有了孩子以后,矛盾越来越多,尤其是王立波的母亲总搅合小两口的事,使张晓燕越来越反感王立波一家人。
王立波知道自己的婚姻要走到了尽头,他把所有的失败和无能都怪在了张晓燕身上。
王立波不想让张晓燕好过。
于是他以要盖房子的名义在银行借款85万,银行在得知王立波结婚的情况下,要求王立波的妻子张晓燕在共同还款书上签字。
就这样王立波拿着共同还款书回去找张晓燕签字,张晓燕起初不愿意签,但是王立波说:“我想用这85万盖个房子,建一个民宿,你相信我这次一定能赚到钱”
张晓燕为了孩子,也想和王立波踏踏实实的过下去,就在共同还款书上签了字。
过了一段时间,银行的85万到账了,王立波收到后立刻给母亲转了60万,说:“妈,这60万你帮我拿着,别让晓燕知道”
就这样二人又过了半年,张晓燕和王立波还不断的吵架,王立波对张晓燕说:“咱家现在这样都是你一手造成的,这日子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了,咱俩离婚吧”
张晓燕没想到王立波能这样不负责任,就说:“离就离”
二人去了民政局,但是张晓燕认为王立波应当给她一部分补偿,但王立波不同意,二人无法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于是王立波将张晓燕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共同承担85万的债务,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王立波认为,这85万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借的,而且已经用于夫妻之间共同生活了,所以应当由他和张晓燕共同承担。
张晓燕认为,这85万虽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借的,自己也在共同还款人处签字了,但并不是为了共同生活借的,自己和孩子没花一分钱,而且王立波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离婚的时候让自己承担一半的债务。
庭审中,张晓燕提交了一份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是:王立波将60万转给其母亲。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现在王立波与张晓燕均同意离婚,所以准许其二人离婚。
关于这85万债务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共同借款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虽然王立波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借的85万,且张晓燕也在共同还款协议上签字了,
但是该借款时间距离王立波提出结婚时间仅相隔6个月,
而且根据张晓燕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实,王立波已将60万转给自己的母亲,所以这60万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王立波的个人债务。
剩余的25万,因为王立波提供不了这25万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所以也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为孩子年纪较小,应当归女方张晓燕抚养,王立波每月支付1000抚养费。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这85万债务本金及利息由王立波一人承担,王立波每月向张晓燕支付1000元抚养费。
判后,王立波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个人观点
本案发生后,有的人说这王立波真是做的太过分了。对于本案,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