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礼作乐,作用在于整理社会秩序,规范所有群体的基本行为。
目的在于谋划王朝的长治久安。
任何人按照礼乐这个体系来做事,不僭越,不胡来,整个社会就不会乱掉。
什么是礼?尽管规定繁多,无法详述,不过核心概念就是两个字——有别。
王、侯、卿、大夫、士以及庶民这些阶层,在社会活动和起居生活等方方面面要有明显的区别,即“尊尊”——地位尊贵的人受到尊崇,贵贱有别。
贵贱有别的确是旧社会的落后思想,现在我们在法律意义上人人平等。
然而只要社会分工不同,人与人的社会地位终将不同,“分别”并不会彻底消除,尊尊依然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方式,现代只是和古代形式上有所不同而已。
比如,某个重要活动市长在台上讲话,作为普通群众不可能冲上去说:“你上一边去,我来说两句。”
如果人人可以这么操作,那就是无序平等和极端自由,其实更加可怕。
那么怎么才可以社会有序且关照地位更低的人?孔子将“尊尊”引申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强调社会对应关系的同时,更强调对应的身份责任。
作为君,要履行君的职责,像个君的样子,否则臣就可以不忠。同样的,父子也是如此,父母不关爱教养子女,子女就可以不孝。
地位尊贵的人受到尊崇的前提,是你要认真履行本职,要用手中的权力为大众谋利。
如果只为自己谋利,则视人民如草芥,人民必然视其如寇仇!
所以说崇礼并不是封建余毒,可以大幅度降低法制管理社会的成本,只是要根据现代社会加以改良。
再来聊聊“乐”。乐的表象是乐器演奏和舞蹈表演,由于可以让在场不同等级的人听见看见,制造氛围和产生共鸣,所以其核心理念是“和”,即和谐融洽。
周公以及后世的儒家学者,一致认为人类基因层面的血缘纽带是和谐的基础,是不能被忽视和打断的。所以他们非常强调“亲亲”,在家族内部对亲属的亲爱是人伦之本,社会稳定的基石。
孔子崇尚的仁,也是建立在亲亲之上,是亲亲对社会的情感拓展。
他认为不孝不悌的人,没有爱心,自己的亲人尚不能关爱,怎么会关爱没有血缘关系的其他人。
总的来说,礼为尊尊,乐为亲亲,既要有别,也要有和。三千年前,周公面对人性与现实,制礼作乐点亮了中华文明之光,直到今日仍然具有深刻的影响。
历史上试图否定这套理论的学派,比如墨家的兼爱思想,正常人根本无法实践,最终走向没落。又比如法家冷冰冰地把手插入家庭内部,想要实现脱离血缘的个体精准管制,成本太高不可操作,反噬太大为人诟病。
只有儒家,继承和发展了礼乐传统,使其更加丰厚完备,是国人的骨血,是世界普遍认同的价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