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惨案推动了《金门协议》的签订

三十一画 2024-02-26 12:31:01

前不久金门地区台湾致大陆渔船两名船员死亡的事件,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引起了很大的影响。

然而这并不是第一次,早在1990年,台湾当局就多次扣押大陆渔船,连续制造了两起大陆渔民死亡事故,总计46人的惨案,由此推动了《金门协议》签订。

本文根据原红十字总会理事乐美真,关于在参与《金门协议》签字期间的回忆整理而成。乐美真现任国台办交流局副局长。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迫于内外压力,开放台湾民众赴祖国大陆探亲。一时间,探亲的人流如堤之决口,早期去台湾的许多人纷纷来大陆寻根,当时,海峡两岸查人转信、寻根问祖的信件激增,于是,帮助海峡两岸查人转信就成了红十字会的任务。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也因此开始了接触。

两起惨案:金门商谈的起因

1990年七八月间,台湾有关部门扣押大陆渔船,连续制造了两起修案:“闽平渔5540号"大陆渔船25人被封闭在船舱内窒息死亡,仅一人生还。“闽平渔5202号21人被溺毙。

两起惨案曝光后,舆论大哗。台湾“中国统一联盟”两次发表声明,呼吁当局废弃“三不”陋规(即“不接触不谈判、不要协”),与大陆相关部门尽速接触会商,针对海峡两岸人民渡海往来事宜,签订明确规范。台湾有关方面也感到事态严重。在内外压力下,台湾方面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寻求与大陆联系商谈的对象,找来找去,权衡再三,最后还是找到了红十字会,两起惨案之后,两岸红十字组织频繁互通电话,商讨今后的改进办法,除解释说明事件的有关情况外,也在探素见面商谈的渠道。

8月10日,台湾红十字会电话催问今后遭返能否由红斗字会接手,并提出“希望开始作在第三地双方会谈准备,时机成熟即进行,地点在香港”。台方列出的商谈人员为:陈长文(台湾红十字会秘书长)、常松茂(台湾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徐祖安(台湾红十宇会国际事务关系组主任),他们希望大陆方面商谈人员由大陆红十字会会长韩长林带队,其他人员自定。

8月21日,新华社播发了题为《闻平渔5540号惨案真相》的文章,公布了记者在平潭访问这起惨案的幸存者、死难者家属的报道。

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也在密切联系中,红十字会及时地将每次电话内容转告国务院合办。

会谈地点的敲定

90年8月24日晚,常松茂与韩长林通电话时提出,面谈地点可选在第三地如日本、菲律宾,总之找个办手续方便的地方;香港也可以,但怕时间慢?

8月25日上午,韩长林回答时说:“关于第三地会商,日本、菲律宾不妥,此两处均不在中国领土内,谈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跑到别人的地方去?台北我们去不了,福州陈先生又不能来,金门是否可行?常松茂听后说,他会向上反映。

当时,中央的精神是先谈起来再说。我们要不失时机地促进两岸直接接触直接谈判,直接往来。于是,我方提出建议,于9月初在福建福州进行正式商谈,赴金门、马祖谈亦可;双方均以个人名义参加。

9月1日晚,合湾方面传来信息,表示双方可以在金门会谈,时间希望定于9月8日至10日。据陈长文后来回忆,最早同意在金门会谈的是郝柏村,陈长文向郝柏村汇报了相关方案后,郝柏村说:“为什么不到金门来谈呢?”陈长文追问:“金门可以吗?”郝柏村很肯定的反问“为什么不可以?”

此次会谈,中国红十字会派出的人选是:总会秘书长韩长林、总会理事乐美真、总会合湾事务部副部长张希林、福建红十字会副会长计克良。双方还约定,商谈时不邀请记者参加。

9月11日10点15分,我船抵达金门料罗湾新湖渔港外海面,由于我船吨位大不能靠岸,台方用交通船将我方人员接到岸上。交通船靠上新湖渔港码头,车在金门的公路上行驶约15分钟,在一座有中式院墙的大门外停下。主人介绍说,这里是金门金宁乡仁爱新村招待所刚刚建好,还没有人住,我们是第一批客人。

两岸红十字会的人员都住在这里休息半小时后,双方即在楼下一间布置好的会议室里进行商谈。双方坦诚地交换了意见,商定正式商谈的内容是:双方遣返的原则、对象、地点、方式,不涉及其他问题如果谈得好,可以搞一个备忘录并确定了进一步商谈的方向。

考验智慧的会谈

下午2时30分,大家再次来到楼下的会议室,继续进行商谈。台湾方面再次阐述了遣返的迫切性,他们说,现在“靖庐就像个高压锅,里面住满了待遣返的人,压力越来越大,再这样下去就不行了。他们建议按金门——厦门的路线道返,但港口只能靠40吨以下的船,希望进一步协调如何新闻发布以及遭返的时间、方法等问题。在第一次交接后,再检讨改进我方向台方说明,我方人员去台湾的,主要集中在福州地区,约占80%以上,台湾宜兰到福州马尾210海里,到厦门290海里,不应舍近求远,建议在马尾——马祖进行。对遣返对象,我们认为从事正常捕鱼作业和因避风、触礁、机器故障等原因抵达对方的渔民,不应列人海上遭返的范围。

双方还进一步讨论了核查的时间、遣返交接使用的船只和挂旗问题。双方都同意两岸红十字会在道返问题上职能定位于“参与见证”意在造返对象上写上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双方还大致商量出大述的框架。

大体结果商定完毕,基本上所见略同。当时陈长文说,以双方红十字会名义签,要称大陆地区红十字会、台湾地区红十字会。我不同意这种表述。陈长文说:“你们怎么称调?”我说:“严格地讲我们叫中国红十字总会,你们叫中国台湾红十字总会。”陈长文一听马上说那不行,如果这样,我们叫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我说:“你要那样称谓,我们”连条文都不同意签,可以不用谈了。"说到此,和缓友好的气氛一下子出现剑拔驾张的局面。谁都不愿意前功尽弃,但总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提法,这确实是考验中国人智慧的时候了。

这天晚上,我们为如何表述绞尽了脑汁。后来,商谈的主体,我们用了“海峡两遣返对象,我们想出了“违岸红十字组织”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遣返的第二类对象,我们列了“刑事犯”打鱼的渔民,根据下午的商讨折中,写了一句:“因捕鱼作业遭遇紧急避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暂入对方地区者,不在此列。”

第二天清晨,我们将草案文本交给了一个小时以后,台湾方面回话,表示可以以此作为讨论的协议文本,于是,双方代表进人会议室,进行最后的商谈。

在讨论一些排印、签字、新闻发布等技术性问题时,陈长文开玩笑地说:“你们大陆的签字习惯是不是左派签左边,右派签右边?”此语一出,我们也笑了。我们明白台湾方面在计较前后之分。后来,大家研究认为,签两份协议,一份你在前,一份我在前,就可以解决了。

陈长文这时间:“签字后我们用什么年号?”我说“当然用公元年号。陈长文说我们平常习惯签字后用我们的年号。

我说:“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同意的。道理很简单,公元年号是世界上通用的,并不是我们大陆方面独有的。”双方出现了短时间的僵持。这时,徐祖安灵机一动,说:“我们可以用农历年号,今年是庚午年,这是我们中国人独有的。”但一甲子60年。转圈以后不知道是哪一年了。还有,假如用农历年号,月、日用什么呢2于是,陈长文又重提他习惯用的年号,他说这是他最后一项坚持。双方相持不下,只好各写各的。对双方的称谓,由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用的是“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金门协议》的签订与执行。

协议文本取得共识后,举行简短的签字仪式。历史的那一刻既简朴又郑重。参加会谈的一共9人,都进入了镜头,正式商谈至此圆满结束。

9月13日清晨,天气晴朗,我们踏上返程的路。之前,我们互赠了礼品。我们带来了福建的漆器送给台湾红十字会的朋友。他们也送我们每人几瓶金门高梁酒和金门的水果,另将金门拍的照片冲洗出来装在相册里送给我们。

金门会谈已过去土几年了,尽管以后西岸关系风风雨雨,但《金门协议》—直在执行,从未中断。截至到98年10月,海峡两岸已遣返“违反有关规定进人对方地区的居民”129批24334人,双方遭返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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