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城镇题材诗词精品征选启事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中华诗词发展规划》《中华诗词精品年工作方案》和中华诗词学会关于做好诗词精品创作筛选推介的工作部署,推动城镇诗词的精品创作,中华诗词学会城镇诗词工委会,决定征集评选首批当代城镇题材诗词精品一百首。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华诗词学会城镇诗词工作委员会
协办平台(按笔画顺序):小楼听雨诗刊、云帆诗友会、英子评诗
二、征选要求
1、参选作品须立足精品,着眼“城镇”题材,城镇所涉经济、人文、历史、景观、感怀皆可,强调思想性、艺术性强,系个人原创作品,无论发表与否,皆可参选。诗词作品需符合格律要求,平水韵、新韵、中华通韵均可,但不得混用,新韵和通韵须注明;词依词林正韵。
2、每人参选作品限2首以内,请注明投稿者信息:真实姓名、通联地址、联系电话、个人简介(50字以内)。严禁假托他人姓名投稿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投稿参选。
3、参选作品一律发送到城镇工委指定收稿邮箱:czscgwh@163.com(czscgwh系城镇诗词工委会首拼)。发送邮件请在主题框内标明“参选精品”字样,正文框内直接输入作品内容,不要添加附件。
4、征集时间:即日起至9月5日。
5、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事项
1.中华诗词学会城镇工委会邀请诗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从荐稿中评选出百首精品。如征集到作品中选未满百首,由评选委员会再向全国知名平台及名家征集推荐,再经评选,补足百首。
2.选出的作品,将在城镇诗词、小楼听雨诗刊、云帆诗友会、英子评诗四大平台微刊中公布,并在中华诗词学会城镇工委及中华诗词学会海峡诗词研究院举办的大型诗词活动上公布,届时邀请部分优秀作者参加活动接受证书。
四、版权声明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若有抄袭,文责自负。参选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机构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和编辑出版权,以及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的权利。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声明。
中华诗词学会城镇诗词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18日
编辑/章雪芳 审核/小楼听雨 校对/冯 晓